我的鞋柜里有三种鞋类,拖鞋、板鞋、高跟鞋。拖鞋,居家;板鞋,休闲;高跟,宴会。
说来也奇怪,冒冒失失的我,一惯喜欢洒脱蹦跃。但是一穿上高跟鞋,仿佛被施了潘多拉的魔法,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窈窕淑女,步履翩翩,小步子走得优雅又自信。
哈哈哈哈,别信我的鬼话。其实吧,主要还是因为高跟鞋穿起来不方便走太快,更不方便像兔子似的撒野,只能乖乖配合它的高贵,来扮演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我。
第一次正式接触高跟鞋,是被邀请当伴娘。当我一身T恤牛仔外加白板鞋出现在新娘跟前,她差点笑岔气。“小妞儿,你是来参加运动会的吗?”
我讪讪地笑,自我感觉挺舒服的呀!有何不妥?
后来被拖出去……买了裙子和高跟鞋。我摇身一变,成了个贤淑的大家闺秀。脚上的酸痛让我维持不了客气的笑脸,满肚子的抗议无从发泄,只好紧闭嘴唇不断磨着牙齿。
洞房没去闹,因为我已经站不起来了。拖着半残的双脚回到家,我立马脱下那双银色的高跟鞋,狠狠甩进鞋柜里。
五厘米的高度,让我的脚见识了血泡的厉害。大脚趾,小脚趾,脚后跟,大大小小都不敢去数到底有几个血泡,有的还磨破皮渗着鲜红的血丝。
头一次见面就给了我个下马威,让我更加不喜欢这徒有其表的玩意儿了。在得知发明高跟鞋的人是个矮个子男人时,我更是哭笑不得。矮就矮呗!弄个高跟鞋到底是想害谁啊!
新娘把婚礼当天的视频录成碟片,特意给我留了一张。我打开VCD,头一次这么全面地看到自己的蜕变,我,还是那个我,却仿佛变成另外一个我。转头看看那双高跟鞋,忽然有点喜欢了。
慢慢的,逛街的时候越来越喜欢把视线放在鞋族里最高雅的高跟鞋上,它们是那么孤独,又那么不屑一顾,用王妃般的高傲俯视着橱窗外的凡物。
高跟鞋渐渐多了起来,出席宴会酒席,都少不了高跟鞋的支撑,它们让我有了迷惑般的自信,这个时候就特别觉得自己像女王,自己的女王,独一无二的女王。
但是我舍不得自己的休闲装,所以也会收起高跟鞋换上运动鞋,再次呈现活力四射的自己。不得不说,穿运动鞋是真的舒服,想跑想跳都不在话下,哪怕来个劫匪,也能多跑几步。
我就在高跟和平板之间来回折腾,时而安静,时而好动,时而成熟,时而幼稚。所以,千万别从别人口里听说了什么淑女和大家闺秀的言辞,就以此来给我戴高帽。
我对自己的评价仅限于爱玩爱吃爱闹爱睡觉,哦,对了,还有一个,爱唱歌。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偷奸耍滑,还经常失忆的笨女人。
我可以变化成不同的样子出席不同的场合,这份小心思总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不一样的感觉。闺蜜说,你咋这么善变呢?我故作高深地说,女人本是善变的化身。
其实吧,外貌的转变无非就是高跟鞋和平板鞋的转换而已。平时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如果可以,甚至都不想让双脚多哪怕一双拖鞋的重量。
因为变得喜欢宅家的缘故,高跟鞋很久都没穿了,上面有了些许灰尘,仿佛它们是被我遗弃的玩偶,我甚至都懒得多看它一眼。
但是它们仍然是高贵的,仍然是我要的,灰尘嘛,无所谓,擦擦就好。就像看自己不顺眼时,擦擦镜子就能看到更好的自己,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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