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有课,下午,我们回老家看爸爸妈妈。
到了家,只有妈妈在家,爸爸居然不在家。他腿脚又不灵便,都好久不出门了,今天去哪里了?
妈妈说,中午她还没有睡醒,爸爸就出门了,去地里挖黄花苗,准备阴干泡茶。
老爸是不喝茶的,这么拼,还不是为了我们几个孩子?
突然想起前几天看新闻,一个人大代表提到,老人的工作权问题。
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带来了《关于为老年人就业提供平等法律保护的提案》。鲁晓明表示,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建议在立法规划中增列《老年人平等就业法》,或修改《劳动法》,设专章规定老年人就业权,保护老年人就业权益。
我想,这个提案是有现实基础的。很多老人,都害怕老去,害怕无事可做,他们都有工作的愿望,也有工作的能力。那么,为什么不给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呢?
我们在呼吁努力让老人老有所养,也在努力建设支持老人老有所乐,这当然很好。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了一些习惯工作、劳动的老人的精神需求。
还记得早几年我们就劝爸爸不要再辛苦了,好好休息休息,劳作了一辈子,也该享受一下晚年生活。
可是,爸爸说:“不干活,你让我干啥?”
我们说他可以像其他老人一样,在街上溜达溜达,没事晒晒太阳,和其他老头聊聊天。
结果,我爸一句话就把我们噎回去了:“他们那是等死队!你让我也去等死?”
罢罢罢,还是让他去按照自己的心意度过自己的晚年生活吧!有什么能比让他们心情舒畅更重要的事呢?
前几年,爸爸脑溢血住院,后来虽然康复的不错,但腿脚有些不灵便,有时候还会疼的走不了路。
但即便这样,他也不肯放弃劳动,总是看到有什么需要干的,感觉自己能做的,就自己做了。
有时候,我们回来知道他又做了什么他做起来有些危险的活,总要连哄带批评地劝他,但爸爸总是我行我素。
其实,爸爸劳动了一辈子,辛苦已经成了习惯,哪里闲的住呢?只要他们心情愉悦,注意安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老有所为虽然利于心理身体健康,但也要以安全为前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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