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同学来了,带着孩子,从北京专门来我这里。我俩在学校时是死党,无话不谈。
这家伙身材魁梧,浑身肌肉,站着坐着走路都是昂头挺胸,很有军人范儿,比标准的北方大汉还要魁伟几分。
哥俩有两年没见了。
给他弄了一辆商务车,自己开,想去哪去哪,倒也逍遥自在。没办法,我不能陪他。他有假期,我这边还忙着。
他转遍了有点名声的沙滩,去了好些我不曾去过的地方。所以说,一个在北京生活了几十年的人,未必就去过故宫,皆因太近便了,潜意识里认为说去就去了,结果几十年都没去过。如同我,长三角的许多名胜,我是听也没有听说,听说了的也从不曾去过。
对地方是这样,对人我们也往往这样。以为父母就在身边,想关心随时可以关心,结果一辈子都没关心到位,留下终身遗憾。
玩了五六天,累了,也差不多想走了。他告诉了我返程的机票。那哪成?酒还没喝!
死党来了有好酒。
于是强留他到我所在城市住一晚,晚上在朋友一个地方吃饭。
激动,兴奋,高兴,话特多。
于是不胜酒力的这哥们,大杯满上,一杯一杯又一杯。而我也顶死相陪,杯杯不缺不少。互相揭过去的糗事,还包括那些只有死党才会干的热闹事。哈哈大笑之声声震屋瓦,在座朋友也被感染,情绪高涨,酒下得极快。
醉了。哥们频频要酒喝。而我,要者不拒。添,倒,满上。
喝得开心,他就把这几年的开心的不开心的事全吐出来。说到动情处,突然眼泪刷刷流,真性情表露无疑,在死党面前尽情释放无疑,这就是安全感!
一直喝到凌晨两点。以喜庆开始,以开怀结束,舍不得散的宴席。
人生有一死党级的知己,真是大快人心,真是大快人心。来得匆忙,走得匆忙,但情感尤深,是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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