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恩……一个故事的开头大多都是这样。那究竟是多久以前呢?让我想想……大概,久到杨利伟都还没有上天那么久吧?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住在乡下,穿着泡泡裙,扎着两个冲天羊角辫的土气小女孩儿,成天撅着屁股摘下各种树叶研究“神奇药水”,每天最发愁的事情就是怎么把扯我头发的男同学打到嚎啕大哭。闲下来了颠颠的跑去看《格林童话》,沉迷于迪士尼电影无法自拔。一直坚信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总有一天,会出现一个风尘仆仆的骑士,他单膝下跪,和我说“我的公主,国家需要你的拯救,跟我走吧。” 然后——在经历了老套的追杀,误解,打怪升级之后,我,新世界的公主大人,将会成就一番宏图霸业。
那个时候,对于爱情有很多幻想。他要有深邃多情的眼睛,他要有一头飘逸的长发,他要俊美无双,他要和童话里的王子一样,帮我暴揍拽我头发的男孩子,解决可怕的鸡兔同笼几只脚数学题,背会每天老师抽背的古诗。总之,他的出现救我于水火,我在他的眼睛里是光,是电,是最棒的小天使,他爱我一万年,无论如何都不离开我。
后来,我进城,转学,跌跌撞撞的长大。曾经深夜把头蒙在被子里痛哭问自己“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呀?”也有喝醉的男孩子红着眼睛拦住我求我别走,情场里摸爬滚打走了一小圈,才发现:噢,原来你我,都只是个普通人啊。
我不再期待能够找到一个,无论我做什么都爱我的男朋友,不再渴望他高白瘦像个英俊的王子或者沉稳的骑士。
爱的意义变了,它不再是“我觉得”“我要”“我想”“我认为”,它变成了“我们想”“你觉得”“你和我”。
你不用替我扛下所有的苦难,但希望苦难人生里,你不要丢下我离开,而是陪我苦中作乐,一起分担。你不用无论如何都爱我,但希望我人生跌倒低谷丑态百出的时候,你不要转身立刻跑掉。你不用是哪个外来星球国家的王子,温柔多金还眼瞎,谁都不要偏偏指名道姓看上我,但希望你足够有趣,拥有一个闪闪发光的灵魂。
毕竟,这漫长的人生,又臭屁又无趣,困难多多,越打越累。而贱贱的人类啊,总要赋予生命一些意义,比如爱,比如理想,寻求一丝温暖,显得自己独一无二,才能安慰自己继续活下去。
而我,只希望你就是那个,当我和世界硬杠,死皮赖脸拒绝认输时,最充分的理由。
这,大概就是喜欢的全部意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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