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民政局决定对“湘西支教海归女硕士”当事人龙晶睛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于60日内将违法募集财产11845.4元退还捐赠人。
对此,龙晶晴回应称,将虚心接受处罚。但处罚决定书显示该中心的财务运营基本规范,未发现有分配获利、关联交易等明显违规情况。
2021年9月,龙晶睛因“海归女硕士连续10年去湘西支教”而受到关注。据相关报道称,10年间,龙晶晴的“支教足迹遍布湖南、江西、贵州、陕西等地24所偏远山区学校,前后帮助过2000多名山区孩子”,还于2018年成立了自己的公益组织。
但报道出来没多久,龙晶晴及其组织就由于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凹人设敛财等问题在网上引发极大争议。
龙晶晴如果龙晶晴只在完成学业之余,利用暑期进行支教这样的行为值得点赞,值得年轻人效仿和学习。但现在自己成立了公益组织,在没有取得公开募捐的情况下进行募捐,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按照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否则,就是违规募捐,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我想,恐怕当龙晶晴收到民政局的行政处罚单时,才会知道原来做公益还会受到《慈善法》的约束。正值年底,很多公益组织进行年终盘点,回首过去展望未来。而对龙晶晴及其组织来说,却要忙着应对舆论和道歉,确实令人遗憾。当然,这也不失为一次学习慈善法的机会,也值得所有的公益组织警醒。
长沙市民政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最美支教”这次被罚,究其原因是龙晶晴缺少法律知识惹的祸。当初成立自己的公益组织时,她如果能认真学习慈善法,了解到“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在募捐过程中,慈善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募捐方案,包含募捐目的、银行账户、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关键信息,并在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等法律条文和信息,她就不会犯这样错误了。
“法者,治之端也。”在中国慈善逐渐迈向法治化的今天 ,学习好包括《慈善法》在内的系列法律法规,对每家公益组织而言都很重要。只要学了法,才能懂法。懂法之后,就可以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碰法律红线。只有懂法并且守法,才能更好地做好慈善公益事业,更可持续地为受助者群体提供服务,让自己的初心得以实现。否则一腔公益赤心可能就折戟于不懂法上,让自己和机构不知不觉中违了法,为未来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不能不说非常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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