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时候,我的感情不体现为情绪,甚至完全不是情绪,而是一种将某件事允诺给人后的责任感。
有时候觉得某段关系没救了,也要把它强行维持下去,等我一点儿杂事也没有,控制好恰可控制的足以干扰心情的变量,才把剩余的情绪当做是我对某人的情绪。
说实话,真实而直接的情绪让我看到的是它有多脆弱和扰人,我宁可它被伪装,因为假的东西又稳定又坚韧。
总有人跟我说理性使人成为机器,但瞬息万变的情绪就在谁的掌握之中,可以称之为意志、能够显示出什么人格了?
我想要情绪来满足一种体验欲,有时候它也是真实感、存在感,但它不是自我感。
也就是说,要么承认人根本没有意志,要么承认意志和情绪是两码事。
也许我们讲的理性和情绪通通不是一回事,你要讲一种合二者为的情感——我不讨厌它,如果我们使用的是同样的语义的话。
可惜的是,我们很少能在一个语义上说话,而在涉及情感的问题上和人争个定义又是很讨厌的事。
很长时间里,我接受了其他人对情感的一切定义,甚至是对于精神的一切定义。
谁觉得他爱我并如他认为的那样爱我,那就是爱,但如果我没有对方所期待的爱,那我就没有爱;谁觉得关系该怎么样那就怎么样,但我做不到我们就没这关系;谁要说上帝存在,上帝是怎样的,只要它非物质,我就相信他说的,上帝。
而代价则是每种情感都在我这儿被污名化,连人也一并被污名化。
于是,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理性不使人成为机器”,我会说“我恰恰喜欢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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