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人海,相遇,便是一种缘。你我从陌生到擦肩再到熟悉再到相恋,到现在已经经历了有八年有余。准确的说,我们相爱,有整整六年的时间。
那时候高中时期,学业繁忙。在外租房,并且努力学习,争取有个考个好的大学,但越是到了紧张的时候思想就像崩断了的弦,想放弃,想放弃!真的很难熬的一段时光。那时候的你,很阳光,你又特别的爱干净,一双白球鞋你总是可以刷的干干净净的 同学都说,你是有多爱干净啊,你看你的鞋,每天都是白白的。我听到了这句话,顺眼看了看,确实很白。一般男生不都是邋里邋遢的嘛,这个男生似乎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可能这个时候就也慢慢关注你了吧。
从不正眼看到那时候开始正眼瞧,说来也是种缘分。高三重新租房子。包吃午饭和晚饭。傍晚时分,刚来的我在桌子小心翼翼的吃饭居然看到你在外面追闹嬉戏 ,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觉得这是好事。
你特别爱干净,中午每次去学校前都要先洗一把脸,再拿着书去学校。当时可能是一点四十的样子,我记下来了。所以我就在那个时候出门,希望能碰到你和你一起去学校。碰到的时候我总是不敢说话,总是走在你的后面,你很纳闷,左看看右看看没看见我,而我在后面看你的动作也憋不住的想笑。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太拘束了会不会和其他的同学不一样呢。
时间一长,你我也就慢慢认识了。我总是问你问题一些数学问题,你也很耐心的回答我,甚至是我没问到的,你觉得很好的题目你都会走过来跟我讲解。但是你跟我讲解,我完全听不下去啊,一直看着你,看着你,慢慢的,也就思绪全飞走了。哪知道你在讲什么。
同学都问,你们俩是不是在一起了。我说是啊,他是我男朋友!
我跑到你跟前说,别人问你是不是我男朋友,我说是的。你说我说的对不对。你腼腆的笑了笑,说对。
就这样,我们确定了关系。每天早上顶着两个熊猫眼没有精神的趴在书桌上睡觉。你总是用你的大手掌托起趴在课桌上的青春脑袋叫我起来和我讲解题目。我想睡,不想听你讲。但心里是特别开心的。大冬天的早上想吃学校大门口的寿司,你会起的很早帮我买,天都是黑的。这件事我会记一辈子。后来,我们换成早读玩吃早饭,你就去食堂吃,然后买来给我吃,每次都是唆不完的粉条加虎皮鸡蛋。很幸福 很满足。冬天腿冷,你就会用你的大大的校服每天都带来带去帮我遮腿,怕我冻着。这些我都记得呢,大徐!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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