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只有一个针尖那么大,或许更小一些也说不定。没有人知道它的来历,只知道它喜欢在书籍附近游荡。它陶醉于墨汁的味道,那种臭烘烘的味道,一些文人骚客毫不吝惜地称之为墨香。据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擅长捉虱的阮籍曾养过一只,后来的方仲永也养过一只,前者在主人死后也演变成一只青白眼,后者却只是附在主人身上倏忽消逝了,所以迂腐的半山先生才会洋洋洒洒地写出一篇《伤仲永》以兹纪念。一些生物学家试图将它定义,归纳进纲目科属,但它似乎属于一种全新物种,与以往的生命体迥然不同,以至于无法描述。我们只能推测它应该算是一种微生物,拥有无法遗传的RNA,躯干部位同时也是中枢神经的聚集之处,没有视觉神经,没有消化器官,也没有口器,拥有翅膀和脊椎(确定吗?),以及多达十八颗心脏。1965年11月8日至12日期间,九位考古学家联合四名生物学家进行一项研究,推测唐朝的黄巢,清朝的蒲松龄都曾豢养过它。十三名顶级专家在霉味四散的荒漠古墓中小心翼翼寻找到三枚巴掌大小的陶瓷器皿,那是盛载它们的器具,也是它们最初寄生的壳,随着它脱掉绒毛,小小的陶瓷器皿再不能使它安居,于是豢养者演变为营养丰盛的壳,于是它与宿主共生,人类庇护它,滋养它,它则赋予人类非凡的才华。我们在一幅鲜为人知的古画上曾依稀见到它们的真容,鲜红色的身子,又瘦又小,一篇文言文是如此描述的(《水经注》,还是《博物志》,抑或无奇不有的《山海经》?):‘此虫通体金黄,故名曰黄金虫,寿同蜉蝣。又因其聪慧,能使人文思泉涌,下笔成章,故又名曰文曲虫。且其性顽劣,脾性暴躁,时有恶臭,口吐火焰,混迹于世,甚恶八股,饲养日久与主人逐渐融为一体,难辨雄雌’。正是因为黄金虫甚恶八股,厌其酸腐,其主人才不幸名落孙山,无论腹中拥有多少锦绣文章,无论血脉深处隐藏多少盖世才华。于是乎那些落第秀才要么怒发冲冠,惑众造反而闻名于世,比如黄巢,比如洪秀全;要么隐居于市,著书立说传承文明与文化,比如贾岛,比如蒲松龄。当然,更多的是默默无闻,失意一世,终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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