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掺和情感纠纷问题,只是就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的房产分割作几点解释,以免部分女性误解。
A如果双方是婚前,还未领证。
1如果男方全款买房,那么房子属于男方。
2如果男方出首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子属于男方,但是离婚时男方应该将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补偿女方。
B如果双方是婚后,已经领证。
1如果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子属于男方。
2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钱全款买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那么视为按比例拥有房产。
3如果双方属于贷款买房,那么原则上应该均分。
C从本文女方利益最大化出发,建议
1先领证,再买房。
2一定要贷款,首付多少要出一点,参照C3。
3如果实在不想贷款,又想要分房产,那么仅仅房产加名是不够的,一定要男方签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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