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某一天,不小心把左手的中指剪到了。当时就血流如注,感到钻心地疼。随手用纸巾摁住,几秒钟就得换一张了。
无奈之下,只得高举左手过头——我想,手举过心脏,血就不容易往下这么快了。果真,不一会,血就没有流得那么多了。
待我拨开纸巾准备用酒精处理时,看了一眼伤口,好深啊,那把剪刀是新的,无比锋利,特别是我还用了很大的力气。
看着这个有一寸长且深的伤口,没忍住,在心底暗暗地骂了自己:蠢笨!不愿去医院缝针,只是用了酒精棉擦拭之后,包上了创口贴。心中还是担心;不知道得花多长时间才能完全好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里,做家务时带上了手套,防止伤品沾水发炎。三天后,伤口已经在长好了,第四天,已经不用创口贴了。除了最表面被剪开的皮肤不能长合之外,其他的已经完全长在了一起,尽管看起来那一块表皮还是很脆弱。
记得我自小就从未因为这样的伤口去医院进行专业处理,总是身体自愈。看到有些人身体受一点伤却极易发炎甚至溃烂,觉得很不可思议。
身体的自愈能力太让人惊讶了。
我以为需要很长时间的,它却几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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