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万物皆数。
一切实在物都有形,形可以用数来描述。运动与变化伴随着能量的交换与转化,能量可以用数表示。人的知识本质上是信息,信息可以用数记取。万物有质的不同,质又可以用数来刻画。人们对世界的认识越深入,对数的重要性也越有深刻体会。
数学是什么?
数是什么?
1是什么?
有时候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反而难以回答。因为事情已经简单的很难再简单了,只能用较复杂的概念来说明它。但是,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能算是说明吗?
如果问复数是什么,那是容易回答的,因为复数可以用一堆实数来表示。整数也是可以归结为自然数来解释。但是如果问自然数是什么,就比较难以回答了。这已经不是数学问题,而同时也是一个哲学问题。
它实际是在问:数学所研究的对象本质是什么?
我们试着从最简单的1开始讨论。
1是什么?1是一把椅子?是一个皮球?都不是。如果它是一把椅子,就不能是一个皮球。但是我们在使用它的时候,1既可以是一把椅子,也可以是一个皮球。可以说,1是一个高度抽象的结果。
我们从具体事物中得到抽象概念,又通过具体事物来理解抽象概念。
但是说1把椅子,1个皮球,其实也是一个抽象的结果,也不具体。因为不知道椅子是新的还是旧的,是什么颜色的等等。它已经丢掉了事物的许多的具体特征。在这个基础上再抽象一次,把椅子、皮球等具体的东西舍弃掉,便剩下一个赤裸裸的1,我们对它知道得更少,它不是一把椅子,也不是一个皮球,它就是一个纯粹的1.
然而我们对1的性质还可以有所了解,因为1把椅子加1把椅子是两把椅子,舍弃了椅子后,我们就得到了关于纯粹的1的纯粹的数量关系:1+1=2。
因为1+1=2是纯粹的数量关系,所以它可以普遍的运用。它什么都不是,因而它可以什么都是。像一只空箱子,你可以用它装任何它装得下的东西,像一笔没有设定用途的钱,你可以买任何它可以买得到的东西。
但是作为1,它还有一个特殊的性质:就是任何数乘以1仍得到该数。在数学里还可以再抽象,只考虑任何数乘以1这个性质,抽象结果,得到更赤裸裸、更抽象的1,通常称之为“幺元素”或者“单位”:
在数的乘法中,任何数乘以1不变。
在向量的加法中,任何向量加0向量不变。
在矩阵乘法中,任何矩阵乘以单位矩阵不变。
于是,数1,0向量,单位矩阵都是相应运算下的“1”,即单位,或者幺元素。
数学概念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抽象出来的,各门学科都要抽象,只是数学抽象的最厉害,一直抽象到凡夫俗气莫名奇妙的程度。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即“一分为二”,为什么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呢?为什么不是一分为三,而是一分为二呢?哲学家对比没有进一步的研究和解答。也许,这正是因为事物的变化归根结底可以用数量的变化来描述。而数量的变化,分解到每一维上无非是增加与减少。表现出来当然是矛盾的双方,而不是三方或多方了。
数学研究什么?
每种数学理论都由一串串推理的长链构成,可以说,演绎推理是数学的特点。但是演绎推理只是一种方法,一种把思想和思想联结起来的工具,数学家可以用,其它科学家也可以用。我们应当看到数学推理的长链背后还有更本质的东西。这种更本质的东西,真正反映来数学的什么特点呢?布尔巴基学派称之为“结构”。
在历史上,数学的一大成就就是对数的发现,用对数可以把乘除化为加减,把繁难的乘方和几乎不可能进行的平方化为乘除,一下子把天文学家从大量计算的沉重劳动中解放出来了。
尽管同一结构可以在不同的事物中出现,但是有的事物容易把握,有的事物难以把握,这样,我们可以通过容易把握的事物来认识难以把握的事物。
实际的地理状况难以把握,因此人类很早就学会用地图,因为地图和实际的地理状况之间有相似的结构,易于综观全局,易于把握。
数学的研究对象,慢慢地露出来它的轮廓。它研究结构:从不同的系统中抽象出来的共同结构。
结构不是人主观随意指派的,也不是在理念世界永恒存在的,它是总结大量感性经验上升为概念的结果。
布尔巴基学派认为,数学研究的基本结构有三种:
(1)代数结构。运算,来自数量关系。
(2)序结构。先后,来自时间观念。
(3)拓扑结构。连续性,来自空间经验。
然而这些东西一旦被抽象成数学概念,成为脱离具体内容的结构,它就可以被用到任何会有类似性质的系统之中,而不一定与时,空,数有关了。
基本结构可以加上一些公理派生出子结构。两种以上的结构可以加上联结条件产生复合结构。
当数学家遇到新的研究对象后,他自然而然会想,所遇到的事物能不能放到某个已知的结构中?如果可以,就马上动用这个已知结构的全部性质作为克敌制胜的武器。
把新的陌生对象纳入已知的结构之中非常重要,在这里重要的工具就是联结,努力使新生事物跟已知事物建立联系。
数学如何研究?
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向哲学家建议了一种认识真理的方法:从少数几条明白清楚的前提出发,用逻辑工具证明你的结论。如果前提是真理,则结论也是真理。这一思想对哲学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几何体系是一个抽象系统,如果对其中的原始术语不给与指定的意义,就无所谓真假问题。
从前,公理被认为是自明之理。自明之理从哪里来?唯心论者认为是人的先天洞察,上帝给人的启示,人对理念的认识等。唯物论者认为公理来自人对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是经验的总结与升华。二元论者认为公理是人用先天的感知能力对经验总结的结果。虽然这些观点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公理是真理,是相对真理或者绝对真理,是不必再加以证明的命题。
现在数学家的看法变了,没有什么自明之理。即使有,也不必要求数学公理是真理。数学公理是对数学对象的性质的约定。什么是直线,直线就是满足我的这几条公理的某种东西。满足欧几里得公理,叫欧式直线。满足罗马切夫斯基公理,叫罗氏直线。
公理对不对,这个问题对于数学家是没有意义的。数学家只说:如果某一些对象适合于这些公理,它也一定适合于从公理推出的定理。
非欧几何的创立,标志着数学真理性的终结。数学家可以探索任何可能的问题,重构任何可能的公理体系,理论数学从此得到空前的发展。数学经历了一个自由的新生,它不再束缚于直接从现实世界抽象而得的概念,而有了探索人类心智的创造的自由。
不过也不能随便几条命题凑起来便可作为公理。
首先,公理不能自相矛盾,也不能推出自相矛盾的东西,这叫做公理的相容性或者协调性。
其次,从精炼的角度看,任何一条公理都不能从别的公理推出来,能推出来就作为定理算了,何必算作公理呢?这叫做公理的相互独立性。
还有一条完全性,就是在这个系统中,一切命题的真假都是可以确定的。
围棋和五子棋的最大区别并不在于棋具,而是走棋的规则。同样的棋具,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规则,进入完全不同的棋类世界。
真理往前多走一步,就是谬误。
观察者的目的不同,对事物的看法也不一样。因此你可以以任意的形式,用自己喜欢的语言来定义事物,并不能说是错误的。
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对于很多问题,大家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达成一致的看法。但我们必须强调事物有其客观性,只能通过观察和分析来发现,而不能将事物看作是人决定的产物。在追求个性的同时,更要究其本质,求其共性,特别是在科学领域的时候。
人们不断对新事物给出定义,对旧事物更新定义。
恩格斯说:在科学上,一切定义都只有微小的价值。要想真正详尽地知道什么是生命,我们就必须探究生命的一切表现形式,从最低级的直到最高级的。可是对日常的运用来说,这样的定义是非常方便的,在有些地方简直是不可缺少的,只要我们不忘记它们的不可避免的缺点,它们也无能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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