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素筝,二十岁,一直生活在南方。 高中毕业后移居到了上海并爱上了这里的一切。
素筝,你喜欢放风筝吗。这是第一次认识她的 人都会问的一句话。是的我喜欢迎着风奔跑的感觉。我每次都这样回答。直到我遇见凌,我不再这样回答。
今年上海的春天来得不晚也不早,空气中一直弥漫着新翻泥土的淡香。还有些叫不上来名字却雅的脱俗的鲜花在无声的开放。我是喜欢春天的。它总会给我带来生机与力量。
和凌的第一次洽谈是在学校图书馆。那时只有七点半。凌穿着洁白的衬衫、黑色的厚外套和黑色的牛仔裤,脚上黑色的匡威洗的有的发白。那是一个很干净的男孩子,我想。他走在青色的石板路上,毫不在意地上的小坑里的脏水溅到他的生仔裤上。不拘小节,安静。是我初见他时,对他的评价。
他进入了图书馆。很安静的走到到古典文学那个书架上,拿下一本已经积了很久的灰的书,走到我旁边的书桌上开始翻看。他的脸上白白净净的无半点波澜。随后袭来的又是一片无声的寂静。
我拿起手中的哲学书准备坐到他对面,拉开椅子。不知是否是这个安静的男子散发出的魅力。还是我的不忍打扰这静谧美好的气氛。动作轻缓了许多。
“书上有灰”我递给他一张餐巾纸。他有些木讷的抬起头接过纸又很快低下头擦拭书上的灰。 “我是素筝。朴素的素,风筝的筝。你叫什么?”“凌。”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春天的小溪。清澈干净。“谢谢你的纸。我莞尔一笑,点点头。“你学的是古典文学?”我对上他的眸子,似笑非笑的问道。“不” 我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并示意他继续往下说“是工商管理。
我彻底对这个男人有了兴趣。 “我在业余的时候经常看一 些文学书他们会给予我灵魂上的慰藉。你呢?”他轻轻的问,脸上陷进去的酒窝使我心头一暖。 “商务英语”你的名字很好听。你一定是个朴素的女孩儿。”凌突然绕开了这个话题。“你是第一个没有问我。是不是喜欢放风筝的人。”他浅浅笑继续阅读着 手里的书。
儒雅。气质。这是我和他洽谈后对他的评价。
我跟他也许是一-类人。读着自己的专业,却看着与之毫无关联的书籍。不亦乐乎。
后来,我总能在校园的路上看见凌。他永远穿得那么干净、清爽。每次我看到他的时候,我们总是彼此会心一笑。
这些天我忙着托福雅思的考试,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凌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筝,别一直看书,对眼睛不好。’”这是安。是我的舍友,来自遥远的北方。她总是可以把她的歪道理说的振振有词“你也是这么安慰你自己的吗?所以你不爱看书。”我翻着书页,手里还不停的写着。“切不识好人心,对了,你听说工商管理系的凌吗?”我顿时停下手中的笔问“没有。怎么了吗?”我感受的到心脏跳的很快。似乎要把整颗心都干呕出来,却又故作镇静。 “你不知道。他可是在工商管理上很有天赋的男人呢。可以称之为学神。”“说重点。”安笑了,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阿筝,你也会有八卦的时候。”“快说。”安不紧不慢的坐在我旁边,绘声绘色的说“就在昨天,他被一个叫做俞凉的音乐系女生表白了。 还是在图书馆哦。”我听了,压抑的有一点喘不过气来“所以呢?”安瞬间摆出一张疑惑的面孔说“凌只说了一句话:图书馆是学习的地方,不是恋爱的地方。”
“拒绝了?”安重重的点了下头。“俞凉还说:可恋爱也是一门学问。你需要学好它。凌回答说:我喜欢爱看哲学书的女孩儿。她们知性”我听后内心很乱。“我去图书馆了,顺便借点考试资料。
我不知凌是否指的是我。也不去怀疑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只想立刻见凌一面。最终我在篮球场看到了他。我能感到他的汗水在细腻的背部流淌。
我没有叫他,是不忍心打扰。“素筝。”他看到我了有些许惊讶,但脸上依旧呈现出如春日般的笑容。、“你怎么来了?找我的吗?”“嗯。你很忙?”他没有直接回答我,接过我递给他的水,大口饮尽“不忙。你有事?”“我以为你是因为忙而没有时间谈恋爱。”我看着他,可是刺眼的阳光使我不能睁开眼睛。“你怎么 也知道这件事?
凌闭上眼睛,享受着凉爽的微风“也对。外面的流言蜚语也不会少。”我静静地看着凌所看的地方。那是一个极好看的女孩,她留着黑色的长发,穿着便装,她背着一把大提琴款款向凌走来。我深知她是有气质的。比起她,我相信我有更多的故事和经历。
她走到我的面前,挡住了刺眼的太阳。“凌。 这就是你拒绝我的理由?凌愣了几秒回答“不。我们不适合。”俞凉冷笑了声“那请你告诉我,你会和什么样的女生在一起?”凌看了看我没有回答,便去打球了。俞凉也是个聪明人淡淡的看了我一眼留下个意味深长的微笑,我读不懂她的笑容也不想深究。我抱着自己离去。
这一切的一起来的太突然,我试图忘记俞凉的那个笑,忘记凌。可我根本无法忘却,越想越害怕。总觉得俞凉的 笑太可怕, 可怕到让我觉得她笑出了苍凉与悲怆。人如其名:俞凉,悲凉。
回到宿舍后,我没有复习而是静静地看向窗外,嫩绿的枝叶、櫻粉的花瓣“素筝,你在想什么呢?”安拿着一本漫画书问“你不会恋爱了吧?”我没有回答也不想回答,只要安是这么想的,无论我说什么她总是坚信自己的答案。
夜晚我从梦中惊醒,攥着被子的双手已经煞白。再望向窗外,树影婆娑夜空毫无光亮。我伸出手想触及这无尽的黑暗,可被一阵雷声震的心神错乱。我一直都认为黑夜是脆弱的,它靠着暗黑,雷声。强风。让人们对它产生畏惧。可黑夜亦是孤独的,它将接受无声的摧残和无限的思乡。
内心不知为何有恐惧油然而生,它吞噬着我的心脏,掠夺我的呼吸。我始终不能忘记愈凉的笑。不明白,为何像她这样有气质的阳光音乐系女生会露出这样苍凉的苦笑。或许。我是罪恶的。额头上布满的细密的汗水如同毒液一般, 催人自杀。
直到看着天际有了一 丝光亮,我疲惫的身躯才如同樱花落入土壤一般。轻松。自如。我确定这一晚, 凌会失眠。
“阿筝”在黑夜里,我听见安轻轻的叫着我。她的声音很好听,有种细雨蒙蒙的朦胧之感,又不乏空灵。“嗯”“你怎么,睡不着吗?”
我隐隐约约看得到安坐了起来,揉了揉她蓬松的头发,又倒头睡去“睡吧,好梦。”安总是有一种幽默感,有时候我真觉得她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孩,每天可以笑的没心没肺。但我知道她灵魂深处是空荡的,是孤独的。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海,我是一.艘船,那么安就是一座灯塔。她时刻照亮我,告知我。你没有方向。没有依靠。
就在我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托福雅思考级的那一 天,凌告诉我他要去麻省理工学院进修,并在那里定居。我没有做任何回复,只是看着他。白色的卫衣上有一个英文单词:Fly.我抬起手,手指轻轻划过单词“它真漂亮。”我抬头看见凌的眼神中少了一份纯粹,多的是离愁别绪与无助。 “别这样阿筝。”凌磁性的声音中有了几分疲惫与期待“你会去美国吗?而且你的专业也很适合...”我淡淡一笑,不做任何回答。
我深知我和凌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无法违背我的使命去追求自由。我始终相信我走在那条通往归宿的路上,即使独自前行。一个月后,我被邀请去凌的欢送会。我将邀请函丢入垃圾筒。我不习惯送别,也不想看到那些人脸上强扭的笑容。
凌离开的第一天,天气微凉,时不时会下一场细密的小雨。我喜欢雨天当站立在雨水中,任它落入我的头发,顺着发丝一路向下,再自由的滴落在地上。无声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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