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始之前,我有必要先自我介绍一下。
我从记事起,就认识到孤儿一词的含义。我能拥有这个壮丽的外号,我不认为这是不幸的。我曾一度以“孤儿”为我的名字,直到我拥有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体面的工作后(那是我刚过弱冠之年的事情),它才从我的江湖里退了出来,更准确说,是匿藏起来了。我的老板给了我一个相当了不起的名字——夕平二!就是这样,我拥有了一个只属于我的名字。
老板的根据相当简单,就地取景,夕平二的全译:夕阳下的平凡的店小二。我是相当相当的喜欢这个名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老板是我这一生,都不敢忘记的大恩人!
如果你到过我的店,你就会知道,在这里,会有一位老实憨厚的,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热情地招待你。只要店门大开,他就是一层不变的店小二打扮,黑长的头发总会被扎起,一条灰蓝的粗布包裹着前额。他勤于梳洗,那件陈旧的灰色束腰长衣以及长衣里的贴身上衣下裤,总是会干净地出现在每天清晨的那段清爽的时光,还有那对黑色的布鞋。他既然是勤于梳洗,那么每天打开店门迎接进店的第一缕阳光,当然是他那用毛巾擦得清爽的脸了。你果然还是猜出来了,是的,他便是夕平二,夕阳下的平凡的店小二。
如果你到过我的店,想必你已经接受了在我这里没有山珍海味、龙肝豹胆的事实了;想必你已经安心接受我这里能提供给你的,有热腾腾的包子、五香的瓜籽,还有可冷可温可热的茶水。不过,你大概不知道,在我这里不必清水座位费,你大可以在我这里的简单的木凳上坐上一个下午而不必拘谨。包子、瓜籽当然还有茶叶,那是要收取一点费用的,夕平二虽然是孑然一身,但也是要过活的嘛!不过我觉得各位是能够谅解的。
如果你到过我的店,那么,你会看到但不会惊慌,我的店就落在一处平坦的泥路旁,旁边有一棵老柳树,褐绿色的枝条细长而低垂。柳树旁还有一条涓涓细流,溪水澄清。店里的物件有一帆不大的遮阳布,一个三层的蒸炉,一个精巧的储物柜,几张经历岁月的桌椅,还有必备的茶叶尔尔。每天我都会在不妨碍过路人的条件下,将这些物件在空地上摆放开来,将遮阳布铺开在头顶上方,用我那特有的方法将其固定起来,其坚固程度抵御得了日晒雨淋风吹雨打,当然,龙卷风要刮过来,那肯定是要完蛋的,不过各位无须担心,这里没有龙卷风。
如果你到过我的店,你当然会发现,空地周围总会生长着一些野花野草。再远一点的周围,是田野的平原。再远一点,就是天际线了。如果你来的时候赶上春天,你会看到,田野里开满了春花、长满了新绿的柔草,到处是春的气息;如果你来的时候赶上夏天,你会看到,田野上绿油油的一大片,而我这里,将是你乘凉休息的好去处;如果你来的时候赶上秋天,漫野的秋黄将进入你的眼帘,深秋的景色更是美不胜收,令人陶醉;如果你来的时候赶上冬天,那么,你将会看到小溪里结的冰块,路的两旁白茫茫的一片,寒冷的风将会寻找任何的缝隙,透过你裹在身子外的衣裳,亲吻你的肌肤,但你大可不必忧心,到我这里来坐坐,我这里可是暖暖的,只需要几文钱,你便能尝到热腾腾的包子,还有正冒着热气的茶水。
我曾经披头散发衣衫褴褛;我曾经流浪街头四海为家;我曾经无依无靠孑然一身。在那段“孤儿”的日子里,我受过凄冷的风,遭过旁人的冷眼。我经常吃不饱穿不够,我也丧气过绝望过,那盏希望的灯火,时而明亮时而昏暗,幸运的是它都不曾熄灭过。我总会要求自己乐观地活着,所以我越来越不惧怕黑暗,练就一身胆魄。现实的生活让我懂得了这个赤裸裸的道理——当你什么都不是的时候,你就会无所畏惧。
康庄大道?我不晓得。这是一条十分有名的路,它有一个响当当的名称——“一条道走到黑”。此路上至廊庙下至平民,鲜有人不曾耳闻。这条路并没有固定的起点,只要人决心要走,那么在你即将启程的那一刻,你所站立的那个位置,就是路的起点了。更令人神往的是,没有人晓得路的尽头是什么,繁华京城?世外桃源?你只能够人云亦云,或者亲自去一探究竟。但首先你要明白,人一旦踏上了这条路,就无法中途折返了,因为你所走过的路早非你所来时的模样了,所以你只能一直往前才不至于迷失方向。然而,世间之事,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终于有一天,我踏上了这条路。
站在起点的位置,我一如既往的一无所有,不过我并不认为这能有什么关系,我既习惯了自己在世俗当中充当好像什么也不是的角色,同样也坚信,“在这个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只有齿轮自身才能决定自己的用途”。这来自于我曾听说的一则比喻——社会就好比是时钟,而我们是时钟的齿轮。我们都难以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沦为时钟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乱子,纵然我们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也不允许。我成为了渺小的行路人。
我十四岁启程,来到这家店时正值初春,我成长了两岁。我已经记不得我走过了多少路,唯一的痕迹体现在我那风尘仆仆、憔悴茫然的身躯上。是漫野的春色使我心花怒放,冲刷了那落魄的唯一的痕迹。我饿了也渴了,但我身无分文。
我慢步走近那冒着热气的蒸笼,盯着,依旧澄澈的眼睛里露出了克制不住的贪婪的欲望。
“饿了?”我知道那是老板的说话声。他是位穿着朴素,壮实有力的中年人,这是我还没走近时,瞄了一眼他所留下的印象。
我点头,并没有看向他。
他等了我好一会儿,见我不为所动,问道:“没钱?”
他即将要将我当成是妨碍他做生意的瘟神一样,轰得远远的,我这样认为。但我不会怪他的无情,对待我这种穿着破烂的家伙,还板着一副乞讨的土灰的脸,这样的做法是再常情不过了。我点头,我不打算不承认,事实上我摇头也无济于事。
“没关系,我请你吃一个。”
我这才抬起头,愣怔地看向他。他咧着他那粗糙的脸颊,露出了一副黑黄的但还算齐全的牙齿。
“如何?再多可就没有了。”他有些失望地说道。
“谢谢…”只要有吃的就再好不过了,哪怕只有半个。
“你找个位置坐坐?我猜你一定也渴了吧。”
我略微点头,轻“嗯”了一声。
“我招呼完目前的客人就来,你稍等一下就好。”他边说边往小茶壶里放茶叶,那是一个精致的小茶壶。
十六岁,我,留下了。
时光飞逝,二十岁,鉴于我在他身边忙活了四年,他正式收我为徒,并且一下子升我为店长,因为,他要离开了。
背上他那封尘了许多个年头的包袱,他向我轻轻挥手告别,而后迈开了脚步。他,没再回头。我记得那一刻,他的包袱很旧,很旧。
我矗立在店门口,望着他远离的背影,斜阳西下,余晖星星点点,洒落一地。
没有问,我没有问,因为我认为,他的离开是必然。
古人云:五十知天命,我两鬓灰白。
我的包袱,我三十年前就着手准备的包袱,它在黑暗里待得太久了,今日,重见光明,斜阳下,它的黑夜未去。
我略微回头,向那位矗立在店门口的少年,轻轻挥手。
夕阳斜印在我的脸上,我已然明白,那棵老柳树,不过是一个站台罢了!
我,也要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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