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蕾莎修女生于1910年8月26日,12岁时,她立志当修女。19岁时她进入修道院,被命名为德蕾莎修女。后来她被派往印度。
德蕾莎修女18岁就来到印度,之后就再没有离开那里。1952年夏,为穷人找到爱与尊严,她在印度加尔各答建立“垂死者之家”。
一个18岁的姑娘,自己都居无定所,而她每天做的事,就是推着小车在垃圾堆里、水沟里、教堂门口、公共建筑的台阶上,去拣回那些奄奄一息的病人、被遗弃的婴孩、垂死的老人,然后到处去找吃的喂他们,找药给他们治病,求医生来帮助他们……
德蕾莎修女从水沟里抱起被蛆吃掉一条腿的乞丐,看见她把额头贴在濒死的病人的脸上,看见她从一条狗的嘴里抢下还在哭叫的婴儿,看见她把爱滋病患者紧紧地搂在怀里,告诉他:耶稣爱你,他在天上等你……
1979年,德蕾莎修女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她身穿一件只值一美元的印度纱丽走上了领奖台。不论是和总统会面还是服侍穷人,她都穿着这件衣服,她没有别的衣服。台下坐着珠光宝气、身份显赫的贵人,她视而不见,她的眼中只有穷人。台下立刻鸦雀无声。
“这个荣誉,我个人不配,我是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穷人、病人和孤独的人来领奖的,因为我相信,你们愿意借着颁奖给我,而承认穷人也有尊严。”德蕾莎修女这样说。以穷人的名义领奖,是因为她一生都以穷人的名义活着。
当她知道诺贝尔奖颁奖大会的宴席要花7000美金时,她恳求大会主席取消宴席。她说:“你们用这些钱只宴请135人,而这笔钱够15000人吃一天。”
宴会被取消了,修女拿到这笔钱,同时还拿到了40万瑞币的捐款。那个被所有人仰慕的诺贝尔奖牌也被她卖掉了,所得售款连同奖金全部献给了穷人。对她来说,那些奖牌如果不变成钱为穷人服务就一钱不值。
从1928年德蕾莎修女只身到印度到1980年,她的同工超过了13.9万,分布于全世界。她的同工没有任何待遇,连证件都没有,他们不需要这些东西,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牺牲和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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