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萨和马尔克斯是为数不多雅俗共赏的严肃小说家,他们全心创作自己企望而非市场渴求的作品,并不忧虑因技法上的别出心裁而失去读者,结果作品带来的收益甚至能够支撑他们专职写作。两位大师的经历较为特殊,有志于严肃小说创作的人不妨借鉴一下格雷厄姆·格林的方法,他写两类小说——严肃小说和消遣小说,后者自是为了谋生,皆因写作这个行当未必会善待热情拥抱它的人。
写《无伤时代》的童伟格显然更看重艺术表达自由,也就注定无法取悦普通读者。他选的路至少意味着清贫辛劳,要知道,略萨曾同时从事七份工作,马尔克斯更是沦落巴黎拾荒为生,《百年孤独》之前的作品从未卖出七百册。当然,以创作立场衡量一部长篇的成败显得过于凌空蹈虚,我也很难因为作者的不同流俗便青眼相加。事实上,愈是恳切追求艺术价值的作者,愈有可能在评论界四面楚歌。
打开《无伤时代》对那些习惯阅读工整小说的人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挑战,童伟格在写下序章时就已经开始筛选读者,主角本应是江的母亲,主角也确实是江的母亲,但读毕整章,我们看到的都是她漫无边际的意识,她似乎对旁人了如指掌,而我们对她左耳的肿瘤却一无所知。小说从始至终都没有明言她的病因和治疗结果,儿子看着电脑屏幕上母亲的诊断报告,相信空荡的自己能与母亲快乐走下去。这样的结局如何能收束全篇?读者多大程度的参与才能保证小说在叙事上的完整性?
童伟格本可以轻易写出人人称道的荒诞小说,《无伤时代》错落着众多精妙故事:祖父一生坎坷无人识得,临末却因出殡顺遂让人牢记,“就像他整个人,一直还趴在路中央一样”;那对抢劫银行的夫妻,由于没有规划逃逸路线,甚至指望那班永不准时的公交车,“于是,他们手牵手一起进了银行,就像手牵手一起走进监牢”;还有母亲暗夜讲的那些“漫无方向、无以收拾”的故事——小学同学的父亲因屋顶被刮走而整日酗酒,最后滚下溪谷摔死,村里师公与两位警察前去寻尸,尸体却由同学叠好抱回山崖,他傻笑着说师公会被火烧死,然后随尸体一并跑失。师公不是常人,因高烧不愈获得神力,可以指点火,在同学预言之后不久,他因瓦斯桶爆炸身亡。母亲还不忘提及两个警察因轻视指南针在雨夜山村迷路的事,他们此后极速衰老。按说小学同学已经跑失、他父亲已经摔死,居然又出现在停电故事中,随未出嫁的母亲、母亲弟弟、母亲父亲一道去“营救”人瑞老者,而老者被碎玻璃声惹恼、狂砸玻璃,将众人惊退。母亲讲述时并未意识到矛盾之处,也许她只想给儿子一些消闲的传奇,儿子却偏偏记住故事的错讹。重要的难道不是母子二人的默契?母亲耸耸肩:“就让他们在场,有什么不好?”最匪夷所思的是,第二天傍晚小学同学便出现在山村叫卖棉被。母亲讲“鬼伯”的故事时,江正犹豫要不要带一袋铜板去便利店搭讪店员,他似乎爱上她了。整个章节在似真似幻的氛围中悠然行进,直到鬼伯身上发出尸臭味,他母亲临终前给他绑上手尾钱,他戴了十多年,“从肚皮到后背烂了一圈肉,而且黑色的烂肉里还吃进了一枚一枚铜板”……凡此种种,均为作者的叙事能力提供了有力证明,然他不愿就此止步,反而进行了更先锋的实验。既是实验,自然有得有失。
末章与狗对话只是为了确定父亲当年是否在婚礼现场。这是为何?我无从知晓。作为想象的场景,读来只觉单调,前面的章节黑嘴也扮演过类似角色,并未取得画龙点睛的功效,作者何苦要在结尾重蹈覆辙。当然我十分钦佩第五章「与猫演习」,救助盲猫看似与主线毫无关联,待母亲携手术同意书登场,则瞬时云开月明:江也要陪母亲无数次前往医院。兽医说猫可以存活,但眼睛治不好。实际情形刚好相反:猫复明、却死去。难说母亲是否将遭逢此变。
第六章「去海边」写成长、死亡和新生,时间的流淌让人猝不及防又安之若素。那年江七岁,首先是祖父累极而亡,出殡时祖母未发一言未落一泪,村老为之遗憾并微微自怜,几个月后他在晚辈的婚宴上大醉、安详去世。祖母在葬礼后临海盘坐,望见了自己的死亡。当她恍然梦醒,江已经十一岁,他的父亲因矿难丧生。再过十年,因摔了一跤而瘫倒的祖母也将逝去,那时江的叔叔已经照顾她三千二百八十七天,以山村人特异的耐性,没让祖母损耗半分光彩。作者气定神闲的叙述稍稍挽救了小说整体的碎片化。
也许作者欣然自得于他那令人目不暇给的叙事技巧——我不得不手捧记事本,反复核对事件,记下所有转场,就像当年略萨读福克纳的作品——然而真正唤醒我记忆的,还是作者笔下自然坚实的细节。童年时,我的母亲也如江的母亲一般,爱问我“等你长大了,你会孝顺妈妈吗”、“等你娶太太了,你太太叫你不要理妈妈,怎么办”,我说我会找一个孝顺她的老婆,有时我也会哭着说长大不养她,这时她一定下手更狠。黑嘴被小货车压残半身后悄然离开,让我想起幼时家养的小白,因为求学的缘故,只好送给邻居家,间或回去探望,待离开总要绕远路才能撇下它,它一直追缠,我一直劝退。可惜这样的别离只持续了数次,不多时它便失踪了……我执拗地相信,这些才是《无伤时代》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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