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昨天的旷课事件处理过程中,我发现了学生推卸责任的可怕性。
小赵说如果没有这个洞他就不会爬进去玩一节课。这简直是狗屁逻辑。难道跳河自杀的要怪有河吗?路上出车祸的要怪马路吗?六年级的孩子了连这一点思维能力都没有。推卸责任到这种程度匪夷所思。
小梁说不是自己想旷课,是有人唆使。六年级孩子不知道上课,有人叫去玩就去玩,自己没有一点主见吗?
小姚是破坏会议室门的“主凶”,让他写破坏的经过,他竟然全程都是其他某某某人的所作所为,一句没提到自己,把自己的过错完全撇清。这样的睁眼顺瞎话,真是绝了!
事后处理,我去征询学校意见,学校很是担心学生旷课在无人的会议室玩耍会出安全事故,至于破坏公物的行为只说要教育,不说赔偿。学校三天两头有公物被破坏,修理的师父绝对尽心尽责,肯定在第一时间赶到修理好,生怕闹出安全事故。
学校这种只顾修理不对学生处罚的行为是否助长了学生不负责任的心理?学生会想反正弄坏了学校会去修理的,又不用我赔钱,公家的东西随意破坏没多大的事。
现在的孩子没有责任心,做错事就推卸责任这件事很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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