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老了,就开始回忆过去了。
我觉得我还蛮年轻,但为什么最近童年记忆疯狂输出呢?
乡村最好了小时候娱乐场所还没这么健全,大家也不是人手一部手机,那个时候,家里有台电视就很nice了,而我已经变态到,抱着后园子里的西瓜、黄瓜、西红柿……把范伟代言的“万通筋骨贴”的广告词背得滚瓜烂熟。
某一年,台湾偶像剧盛行,作为走读生的我,肩负着看完碟片回校复述情节的大任,真奇怪,那时候的记忆力真的超群,很多时候,竟然能把台词都给讲出来。一群姑娘围着我,听我叽里呱啦,哪天忘记看碟了,我还自己编了个情节滥竽充数,也不知道他们发现了没有。
我经历叛逆期的时候,不想读书,觉得束缚了我的自由,坚决要辍学,和老妈摊牌等着被揍,哪成想我妈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带着我回了老家,让我把粪池打扫干净,呕,我竟然真的打扫了,也毫不动摇。
我妈又带着我去老乡地里插秧,我埋头苦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插秧我自疯。
后来我妈坐在稻田里哭,果然女人哭是最好的武器,我哄不好,就答应回去上学了。
暑假的时候,爸妈工作忙,我会挑个亲戚家住上一个暑假,完事快开学,我爸瞪着自行车就来接我了。
印象最深的就是我的一个哥哥会踩着自行车带我去乡间地头写生去,窄窄的水泥路,两边都是白杨树,茂密的枝叶遮蔽了毒辣的太阳,听着知了不紧不慢此起彼伏的鸣叫,一阵小风吹过,穿过头发,摸过耳朵,从领口灌进衣服里,真的舒服的不得了。
等我哥选好地点,我边光着脚在小水塘里洗脚边看他创作,偶尔帮忙挤颜料,也偶尔帮倒忙瞎挤颜料。
完事回去的时候,我就拿着画,坐在后座上,让风儿欣赏它,顺便吹干它。颜料的味道和夏天热乎乎的味道,真叫人喜欢。
我是我哥的关门弟子,哈~我特别喜欢吃鸡肉,我姨就三天两头宰一只鸡变着花样做给我吃,我哥处女座加强迫症,会拿着镊子把鸡身上所有的毛,一根不剩的全拔了,我就端个小板凳坐旁边“监工”。
我姨家的鸡仔越来越少,我爸也蹬着自行车来接我啦~
走之前,我姨会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套新衣服给我穿回去,打包各种吃的喝的用的给我带回去。
回去的路上,还是那条道儿,我坐在后座,穿着新衣裳,手里拿着姨给的东西,快到家了,好吃的也被吃得差不多了。
小时候的生活,好简单,又好充实,最主要的是,好开心,甚至现在想来觉得是受苦的日子,都觉得很真切的开心。
长大后,好像不管我们娱乐活动娱乐场所有多么五花八门,想要再找到小时候一样的快乐,却绝不可能了。
或许,开心的永远都是小孩。
因为,总有一群大人,保护着小孩的快乐。
我们长大了,也要去保护别的小朋友的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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