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旨在回应文章《 去你妈的上帝!刘鑫江歌案:咪蒙的“上帝体”暴力,还是乌合之众的狂欢? 》,阐明拒绝上帝体唯一的途径就是让上帝归位,让上帝掌权!并不对江歌事件本身做任何评价!
常常关注时下热点的人,恐怕不难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很多时候舆论的风往往会很极端的吹向两面,有时风向转变的那叫个让人猝不及防!记得自己上次特别关注热点还是“某人卖文救女的事件”,结果是其女儿都已经香消命殒了,对于此人卖文的事情还是众说纷纭,当时一个没管住自己也撰文参与了一下,后来想想网络媒体的水那么深,自己一旱鸭子真心不该如此草率参与!
没曾想的是“江歌”事件在事发一年之后,再度回到公众的关注视野当中,当众多“正义之士”纷纷恨不得代表月亮消灭刘鑫的时候,舆论的风头却似乎又有要逆转的趋势!引发我再度撰文参与的还真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因为这个事件才闯入我有限词库量的新词汇“上帝体”,作为基督徒真的不得不为自己的寡闻而感到汗颜!
也许看到这儿,不关注热点的肢体就迷糊了,那我就占用一点篇幅陈述一下事情的梗概:江歌和刘鑫本是同乡,又都出国日本自然成了闺蜜好友,而刘鑫和男朋友提出分手后遭其纠缠,故此向好友江歌求助,而江歌让刘鑫躲进房间,自己留在外面和刘鑫男友理论,最后被对方连捅数刀毙命!
读到这不知是否有人会好奇,是凶手还没有抓到吗?怎么他的名字都没有出现?凶手抓到了,目前江歌母亲正在对其申请死刑!没提他的名字是因为他一直都不在热论的范畴!的确作为凶手的他在这件事的讨论上莫名被无视了,反而是刘鑫成了主要被声讨的众矢之的!
当然这也是事出有因的,江歌母亲因为刘鑫及家人对想了解事情真相的自己避而不见,所以将刘鑫的个人信息公布到了网络上!作为当事人,面对闺蜜为帮助自己处理问题而惹火烧身却见死不救,过后又对闺蜜家人没有任何歉意表示,很自然就成了被千夫所指的对象!
虽然也不理解为什么刘鑫就不能出来说一句:阿姨,对不起,当时我被吓傻了......这样的话我想绝大多数人会放她一马的,毕竟在那个节骨眼儿上,恐惧战胜了一切发生在一个女孩儿身上还是有情可原的!在此时对为帮自己出头而不幸遭害朋友的母亲避而不见,甚至在受到网络谴责之后还对其发出警告威胁,似乎也很难不把自己至于被谴责的境地当中!
不过在声讨刘鑫的呼声中,还真就出现了相反的声音,而且还不是单单为了追求与众寡合,而是打着拒绝“上帝体”的旗号,自己做了一把“上帝”!
其实在陈述一件事的时候,人是很难不带有自己的立场的,当我们带着自己的立场去记述事件的时候,就难免会忽视掉一些其他可能存在的因素,比如有人说她不当让江歌去面对男朋友,但说真的面对前男友的死缠,谁都会想要找人帮忙应付一下的!有人说她锁门剥夺了江歌求生的机会,但门到底锁没锁至今也只是江歌母亲的猜测!也有人说至少她事后不该不出来面对,好友因自己而死一时想不开,不想面对人也不是很难理解......
当然我并不打算为刘鑫开脱什么,只是想表达当面对舆论一边倒的时候,只要稍加思考就会发现真相未必就是这样!毕竟现在网络媒体大多都以追求点击量为己任,披露真相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本就不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如此我们若以他们所呈现的内容作为评判的根据,就很难免会有盲从妄判的嫌疑!
不过我今天真正想陈述的还是所谓的“上帝体”,我看的那篇文章抓了“咪蒙”做典型,批判她们为了文章点击量,不惜断章取义的在刘鑫身上添油加醋,甚至伪做照片扭曲事实来煽动读者情绪!并阐明任何人都没资格在不真正了解真相之前,就盲目被一些片面的媒体信息所引导,草率的占领道德制高点开始对别人横加指责,甚至是以公义的幌子来宣泄自己的情绪和压力!
到目前为止这篇文章的观点我还是认同的,虽然不知道是谁开始把“占领道德制高点指责批判别人的文章”,归类为“上帝体”的,但是想想也的确没毛病啊!毕竟真的只有上帝能够完全的了解事情的原委,从而也只有上帝才能做出最公义的裁决,因此圣经也教导我们不要随便论断人!因而以“上帝体”来提醒自以为是正义化身的作者,不要继续做逾越权限的事也是不错的选择!
只可惜文章一面说反对“上帝体”,一面自己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江歌妈妈做事太绝对,并声称刘鑫之所以躲避江歌妈是因为受不了对方的肆意谩骂!甚至直指江歌会有今天的悲剧命运,她妈妈才是继凶手之后第二个逃不脱干系的人!并举例说明号称“三叔”的江歌,正是袭承了妈妈做事不留余地的偏执个性,才会引火烧身激怒凶手而惨遭杀害的!
更可惜的是文章作者在指责“上帝体”的同时,也弃绝了上帝!结果很自然的就是他自己又会跑到另一个道德制高点上去扮演上帝的角色!当然事件始末的真相如何,实在超出了我能判定的范畴!可这件事再次印证了圣经的教导具有何等超越时空的智慧!
圣经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马太福音 7:1-5 )
不得不说如果人类没有堕落,绝对不会出现这么多叫人分不清孰是孰非的问题!因为那时候人都是以上帝评判对错的标准为自己的标准,可惜的是亚当夏娃选择了吃分辨善恶树的果子,从此也就丧失完全依靠上帝标准评判对错的能力,也就成就了今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复杂形势!
而圣经教导我们不要论断人,并不是要求我们善恶不分!神自然不会反对我们面对已经明确的问题(比如异端),以提出对方错缪的方式警示其他人小心!亦或是在别人已经做出或将要做出偏离圣经的行为时,我们凭着爱心说诚实话来对对方进行劝勉!
只是要求我们将审判的权利交还给上帝!至少在不能确定自己有限视角和思想真的能了解真相之前,不要自以为是的判定孰是孰非!或者在我们真的确定孰是孰非的时候,也能选择做一些真正荣神益人的补救,而不是立刻开启声讨定罪模式!
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审判的权利从来都在神手上,只是很多的时候人自以为得到了审判别人的权利,所以动不动就要做正义的化身去论断他人!结果当我们真的谦卑下来审视自己的时候,就会无奈的发现自己与曾经被自己批判的人其实别无二致,甚至有些方面比对方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就不免会后悔自己之前对人的妄加论断了!
其实很多的时候当我们对一个人设下“坏人”的假设时,即便再有新的证据出现,证明对方是有苦衷或事情另有隐情的时候,我们也很难打破最初已经为他下好的人设,所以常常会对新证据持怀疑的态度!但如果出现的新证据若证明,对方不仅如此而且还更恶劣的话,这个时候我们却会常常不加迟疑的照单全收!
反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我们一直都认为某人很好,结果有人当我们面数说他的种种不是,我们也很难听信!但如果有人对我们夸大他的好,虽然同样可能有虚谎成分,只是这个我们反而更容易接受!
但是我们忘了人都是善恶的兼容体,即便是不承认犯罪堕落的人,也相信人无完人!既然不是完人,就难免会有犯错误的时候!而所谓的坏人就是再怎么坏,也有会做好事的可能!只可惜这个世界,尤其是媒体总喜欢将一个人的恶或善无限的放大!从而就着某件坏事就把一个人定性为恶人,或者就着某件好事就把一个人定性为好人!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人对善恶分明的胃口!
不管善恶,以前也许只是游行于市通晓乡邻!可自从网络甚至自媒体发达之后,却可能在短时间流传于世人尽皆知!而且哪怕以前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冤案,可现在真假对错却往往比以前还要更加扑朔迷离!虽然现在没有人会对着做坏事的人吐唾沫扔鸡蛋,也很少有人给做好事的人做锦旗送红花了,但是在网络上却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围观!或是送花点赞或是谩骂吐槽,看似不会造成真实的影响,但实质造成的影响却往往比唾沫鸡蛋大的多!
因为不仅仅是影响的面广了,更重要的是下定论的成本降低了!很多平台的评论都是匿名的,以至于很多人也许根本没看明白什么意思,就顺带发泄情绪的人云亦云了!如此构成的庞大舆论压力,甚至可以说是网络暴力给人造成的伤害往往是不可预估的!毕竟有人在批斗游街之后,依然可以换个地方重新获得做人的尊严!但是很多被人肉被网络攻击的人,都会觉得天下之大却再无地方可供自容了!
总之现在不说非基督徒如何,至少从我们基督徒做起,拒绝以任何形式论断他人,将审判的权利交还给上帝!以后遇事不管是“刘鑫”的错,还是“江歌妈妈”的错,别忘了审判权永远在上帝手里,相信祂会有最公义的决断!至于我们只要更多的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别在风向莫测的自媒体时代凭着片面的证据就快速跟风站队!别忘了也许别人站错队骂错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可是你却有上帝时刻的鉴察,所以尤其不能打着祂的名义去做替代上帝的事情!毕竟祂还活着,会亲自或兴起合适的人去做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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