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喜欢和不喜欢的待遇差别实在太大,即使喜欢的,你知道终究承担后果,或者只是享一时之乐,但是,人啊,饶是吃过这么多亏,仍然舍不得那份欢喜。行尸走肉的生活,知道是来的一份毒品,深思熟虑过后,还是选择了抓住它。当下的快乐,也很难得。所以,大概我是没什么出息的人了吧。
今天听了幻乐之城王菲的演唱,个人来说,觉得十分好听,千篇一律的歌手中,嗓音或是脱俗的唱法和感觉,都觉得耳目一新。网上大多数得人对王菲的评价都不甚好,我行我素,多次离婚后和谢在一起。其实我也不大明白现实生活中得人们怎么想的,不偷不摸,也没婚内出轨,也没有对待孩子不好,夫妻离婚后也未反目成仇,也没伤害到哪位吃瓜群众,但是,骂的难听的不在少数。不是为王菲抱不平,只是想引申出,我实在无法理解人们统一的行为标准,想来我太在乎人们对我的看法并以此来做出我在他们心目中算不算得上好人的标准来衡量自己不太妥当。
我只是那栋看似温暖房间里面的小女孩,趴在窗前。就算路过的你一时兴起,摘下一朵野花送给我,我也大概会把你当成阳光下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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