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规定,现在的法律有严格的规定,而古时人们也对婚姻有宗法的限制,比如同姓不婚。现代近亲婚姻是被禁止的,理论是生物遗传,但其实古时也有近亲婚姻的限制,不过理论就更加与当时的制度相契合了。
原始社会没有婚姻只有乱交,但这种乱交慢慢随着部落的发展——尤其是农耕的定居而发生改变。
以前,我曾看到这样简单粗陋的观点,说是古人逐渐禁止父女与母子之间的乱交,是因为在长期的生活发现了所产后代的不良。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原因有二。一是这样的观察需要长时间的统计与研究,而统计学是十九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我也不认为古人会去研究这个,他们更可能认为是神地惩罚。二是古人在近亲婚姻中是允许表亲婚姻的,但却禁止堂亲,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宗法的同姓不婚(这个范围比堂亲要大)。我们都知道堂亲与表亲在血缘上是相同的,所以说古人因为血缘而对近亲婚姻限制的观点是不对的。那么,堂亲与表亲的不同,就是古人对近亲婚姻限制的原因了。
堂亲与表亲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的关系纽带不同,堂亲是以男性为纽带——是为血亲,表亲是以女性为纽带——是为姻亲。这样的区别的不同也是组织关系的不同。
人类的组织形式在不断发展中,逐渐发展为各种形式的部落,其中农耕部落的组织关系最为明确,游牧部落稍差。如果古人还保持乱交,就会出现称呼混乱。父女之子该如何称呼,母子之女该如何称呼,而这样混乱的称呼导致的就是组织关系的混乱。这对于组织领导一个部落来说是莫大的禁忌,稳定的生产生活就需要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
在农耕文明,一个氏族聚居在一起,组织关系等级关系极为明确,这样管理是很方便的。游牧部落到处迁徙,组织关系很容易变更,为了稳定财产,他们也就有了弟娶亡兄嫂、子取亡父妻的传统。但在农耕文明,因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和内部组织关系,他们不需要为财产继承的流失而担心。是你的,只要关系在,那就是你的。
堂亲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所以不可能去打破内部关系,也就禁止了堂亲婚姻。在发展中,部落因为人口而分立,宗族因为迁徙、分封等原因也有另立。但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同宗同源的,用“姓”来认同。为了保持同姓的等级秩序,之间地通婚也就被禁止了——同姓不婚。
表亲双方是不同的两个部落或者宗族的,他们只是姻亲关系。表亲婚姻虽然在称呼上也会有点乱,但是这对于各自内部组织关系地影响十分有限。相较而言,表亲婚姻是亲上加亲,这很有力于加强两个部落或者宗族的政治关系(或者说生产关系),更有利于其发展壮大。称呼上的稍稍混乱与两个生产关系的加强,哪个更重要就很明了了。
现代社会中,宗族早已瓦解。但婚姻法却对近亲婚姻做出了更大范围地限制,这就已经不是组织关系的原因了。但是,也正是宗族关系地瓦解,同姓不婚的制度也随之崩溃。
古人在近亲婚姻选择中,选择了更有利于他们发展的。现代与古代的选择虽有不同,但其目的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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