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一段时间知乎上有一个故事,故事以一个已婚的女性口吻,讲她不喜欢孩子,但是老公和双方父母催她生孩子,于是她跟老公、父母约定,生孩子可以,但她不会管。孩子出生以后,她把孩子直接扔给老公和双方父母照顾,自己完全不动手——这个故事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一些女权主义者,说这是女权的标杆,后面还有一些赞赏的评论,说什么“她也不是完全不管,你看,她说了,她也会偶尔逗逗孩子,如果是爸爸这么做,大家还会说他是个好爸爸呢!”
看到这个故事以后,我发了一条微博:
作为一个女性,我要开一个地图炮:一切提女权的人都是SB。女权就是人权,是男女平权,是权利责任对等下的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可是我看到的要么是一群疯狗女权主义者受迫害妄想症一样,觉得要反抗男人的压迫,然后统治男人,要么是一群自卑的女权主义者要求性别互换,带假鸡巴撒尿,要么是一群投机女权主义 者一边喊男女平等一边说你要让着女人。这真让人失望。也别说什么“谈女权先从人权谈起”,再说一句,女权就是人权,先从人权谈起,谈到人权为止。
发过以后,几个价值观比较接近的朋友,和我讨论了一下这个问题,我想了一想,把原博删了,倒不是因为有了不同的看法,而是因为第一句话说得太轻佻,戾气太重,这样不好。发这条微博之前我以为,对什么是真正的女权大家是有共识的,既然有共识,那就不必再刻意说。我总犯这个错误,很多时候,我会很自然的就省略掉我认为是常识或共识的东西,结果聊着聊着发现最后分歧的东西,恰好是我认为的共识。所以我想试着说一下我心中的女权是什么样子的。
首先,中国女性的地位到底高不高?
《奇葩说》有一期,高晓松谈中国女性地位,他举了欧美女人要随夫姓的例子,说中国女性的地位最高。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惊讶,跳回去又看了一遍,我确实没听错。后来想一想,高晓松说这话倒是可以理解,高晓松的成长环境以及后来的生活环境都太优越了,所以不管是他谈“诗和远方”还是谈“女性权利”都不可避免的有局限。事实上,他那个生活圈子里的女性地位确实不低。然而,不是整个中国都是北京,在那些他没见过也不可想象的偏远地区,不说女性地位,女性最基本的生命权都不能得到保障。
我的老家有一个经典骗术,说是经典骗术,是因为每一个落后地区都有或者曾经有过这样的骗术。
有一个神医,自称能控制生男生女,孕妇去要先交一笔钱,买他的祖传秘方,连续服用十个月,保证生的是男孩,如果到时候生的不是男孩,全额退款。
我一直以为这么明显的骗术已经消失了,前一阵回家,听说这种骗术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有了一个变种——骗子说吃了我的药,如果是男孩就会生下来,如果是女孩,会直接流掉。
这有多可怕?这种所谓的“神医”通过B超,看到是男是女,如果是女孩,就开堕胎药,或者制造事故,直接流掉。美剧尤其是FOX的美剧里,特别喜欢讲中国计生人员强制人流的故事,而事实上,相对计生人员那种直观粗暴的强制堕胎,这种不动声色的由父母和骗子合谋的杀死女性胎儿的行为更可怕。
在中国稍微落后的一些地区,女婴刚刚出生甚至还没有出生就被剥夺了生命权。即使她们出生了,也更容易被遗弃,我看过一个统计,在福利院,被遗弃的健康女童要比健康男童多很多。同样,即便她们没有被遗弃,也很难受到和男性同样的教育,在农村,初中升高中是一个最大的坎儿,初中毕业或者没毕业,女孩就会辍学打工或者结婚,农村女孩几乎没有法定年龄以上结婚的。不仅农村这样,即使在城市里,女性的职业选择范围相对男性也要窄很多,同样的职位,对女性设立的门槛也更高。而当工作以后,女性的上升渠道更少,升职要付出的努力比男性更多,同时也更容易受到不重视家庭的指责。
作为一个没有生活在高晓松那么优越环境下的普通人,除非是主动闭上眼睛,否则怎么能说出“中国女性地位已经很高了”这种话?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要争取女性的权利,呼吁男女平权,为受歧视受侵害的女性提供帮助。
然而,我并不认同大多数中国女权主义者的做法,我认为他们追求的东西不叫女权。
中国的女权主义有很多派别,我大概总结了一下,根据他们的观点,分成三个派别。
第一类是最主流的一种,我把这些人称为“占便宜女权主义者”
他们的主要观点是,男女在生物学和社会分工中本来就很大差别,因此,应该男性应该给女性更多照顾。这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到具体细节上,问题就出现了。他们认为,男女出去吃饭,理所当然就该男人付钱,他们认为男性理所当然就该养着女人,他们认为彩礼当然应该有,难道女方的父母养了20多年的女儿就白白送给你了么?他们认为,结婚当然男方就应该买好房,这是男人的义务,女人的权利。
然而他们却没有意识到,当说出“男人就该让着女人”的时候,这实际上是对女性权利最大的损害。
很多这类的女权主义者喜欢拿日本和中国来对比,日本制定了种种法律,来保障女性的权利。押沙龙老师举过一个日本的例子:日本的全职太太比例很高,因此一旦离婚就容易陷入无法生存的困境,于是日本有一条法律规定,全职太太离婚后可以分得前夫的一半退休金。
——有了这条规定以后,日本女性就可以安心地做全职太太,而不怕被丈夫抛弃了!
和日本这种制度的本质一样,“占便宜女权主义者”追求的并不是女权,而是在男权社会的基础上,给女性更多的优待,从最低的“让弱者更少受到伤害”到更高一些的“弱者受到更多的优待”。这种看似争取女性权利的方式,实际上是在给男权社会续命,让男权社会持续得更久更稳固一些。
第二类我把这些人称为“仇男女权主义者”
这类女权主义者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他们往往有很严重的受迫害妄想症。
受迫害妄想症带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这类女权主义者往往特别容易被伤害,于是,他们有特别强的攻击性。你说女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他们觉得受到了伤害,我们凭什么打扮给你们男人看?你说“要推动卖淫合法化”,他们说你这是物化了女人。你说的是女性有选择独身的权利,他们觉得你说得对,女性就应该“反婚反育”,不做生殖的工具……
其实这个派别在世界女权主义流派中是有名字的,应该是叫“女性激进主义”,那个他们推崇的女权运动的开创者波伏娃,讲过萨特一段话,萨特说:“大多数女性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即这是一场所有女人针对所有男人的斗争,而每一个女性只要通过加入这场运动,使它成为规模更大的斗争,她们就能从中获得益处。”
在这种受迫害妄想的驱使下,她们带假阳具撒尿,她们反对女性性感,她们觉得女人的一切痛苦都是男人造成的,所以应该打倒男人,占有男人曾经占有的一切。你们曾经“一夫多妻”,我们就“一妻多夫”,你们歧视女性,你们这些男人才是最该被歧视的。
这些女权主义者要的并不是男女平权,而是把男权社会这个“男”字,换成“女”,偏激一点来讲,这样的人,活该被统治,也不配谈女权。
第三类是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组合,即仇男又想占便宜,我把他们称为“投机女权主义者”
第一类和第二类女权主义者期待的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社会模型。
第一类期待的社会模型是一个温情脉脉的男权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女性在获得男性照顾的权利的同时,也放弃一部分权利。第二类期待的是一个女性享受更多权利的女权社会。女性享受更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更多的义务。
而第三种比这两种要恶劣得多,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我不想承担义务,但我要享受更多的权利。
你要给我很高的彩礼,你要买房子,你要赚钱养着我,这天经地意,但我坚决不做全职主妇,我不打扫卫生照顾家庭生儿育女,因为我要争取自己的权利。
他们并不在乎女性权利,支持哪方对自己有好处,他们就支持哪方。在是非的领域谈感情,在需要履行契约的时候,他又开始谈契约以外的权利。这并不是女权,这是典型的投机。
知乎上同性恋相关的问题里,骂同性恋“骗婚”骂得最厉害的是那种相信爱情,忠于情侣,认真谈恋爱不婚或者“形婚”的人,因为这些“骗婚”的同性恋者伤害了同性恋这个群体的整体形象——在一个并不懂“任何人群都不是一个群体,而是一群个体”的社会里,这种违反公共道德的个体行为,很容易引起社会对整个人群的反感。
同理,在女权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前面三种女权主义者,他们并不是在为女性争取权利,相反,他们是真正女权的敌人。
我心中的女权是什么样子的呢?
首先,讨论女权问题的基础是“人”这一基本属性,而不是基于性别这个属性。
我们不是讨论女性应该怎么样,而是讨论人应该怎么样。
人应该有生存的权利,人应该有受到教育的权利,人应该有公平的选择自己职业的权利,人应该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人应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咦?这是什么?)……
没有人有权利殴打另一个人,即使教义里写着也不行;没有人应该对另一个人臣服,为另一个人无偿付出自己的一切;没有人应该成为一个繁殖的工具,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也应该有追求梦想的机会。
你同意我说的话,应该因为我说得有道理,而不应该因为我是女人,我认可你,是因为你价值观跟我相近,而不是因为你是女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们首先都应该是人。
其次,有选择才叫自由。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一些极端女权主义者对中国的女性地位羡慕不已,那个年代的中国女性,不用穿束缚人的胸罩,不用穿裙子,不用穿不符合人性的高跟鞋,不用靠化妆吸引男人的眼球,清一色的黄绿色衣服,没有任何装饰,素面朝天,和男人一样,一起插秧、收割、刨大粪。然而我想,如果让他们选择,他们一定不愿意生活那个时代的中国。
今天,一些号称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者,他们认为穆斯林女性有权利坚守的自己的信仰,即使她的信仰告诉她,她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她没有社交的权利、她没有工作的权利,她的丈夫有权利在第一次教育未果的情况下,可以用卷起来的毛巾殴打她,她也有权利坚守她的信仰。当有人告诉她她应该有自由社交、自由工作的权利,这些自由主义者站了出来,她大声告诉这些穆斯林女性:“戴上头巾!”
这不是自由,因为她们没有选择不这样的自由。她们没有选择穿得更性感、坐在公司前台的自由,她们也没有选择摘下头巾的自由,当她们的丈夫打他时,她们没有反抗的自由更没有人保护她们,让她们不受虐待。
我心中的女权,是女性在可以有多种可能性的情况下,基于自愿,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的自由。我可以选择家庭,也可以选择事业。我可以选择穿得更性感,也可以选择戴上头巾,我甚至可以选择玩sm,在性中加入一些暴力,但我不想做爱的时候,没有人可以要求我为了家族血脉之类的任何理由必须去做。
当然,因为男性和女性生理上确实有差异,所以要有对弱势女性的保护。
当她们的丈夫殴打她们时,当她们的工作诉求因为女性身份被驳回时,她们不仅应该有反抗的自由,更应该有反抗的能力。
这种保护应该通过法律或者外界的干预,让弱者变强,站在和强者一样地位上,当他们受到侵害的时候,有对抗强者的能力。而不是通过法律和外界的干预,让她们在弱势的前提下,得到更多的照顾,减少弱势地位下受到伤害。更不是通过法律和外界的干预,让她们变得更强,从而拥有伤害曾经的强者的能力。
在我看来,所谓的女权,实际上就是人权,不是“从人权开始”而是“从人权开始,到人权结束”。女性应该拥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也应该承担同样的义务,在权利责任对等下,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为什么我讨厌“女权”这个词
我很少用“女权”这个词,即使定义为“女性的人权”的情况下,我还是不喜欢用这个词。这并非基于价值观,而是基于一个“奥卡姆剃刀”理论的审美取向。
既然都是人权,为什么要加一个“女性的人权”,就像民主就是民主,为什么要加上一个“人民民主”?尤其是,后面还要加上“主义”两个字。
后来朋友和我说,为什么叫女权而不叫人权,是因为女权的盟友是社会中上层女性,而人权的盟友是社会底层的男性。
我认真想了一下,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我更不喜欢“女权”这个称呼。因为“争取女性权利”首先是一个是非问题,在是非领域里,弱者不谈是非,而是拉盟友聊力量,我认为这种行为,既不合时宜,也并不明智。
另外,女权的盟友可能是中上层女性,但人权的盟友绝对不是底层男性,而应该是追求文明社会的每一个人。
最后,附上邵夷贝在三八妇女节时写的一首歌《她们说》,这就是我想要的女权,这么长一篇文章,人家几十个字就说得很清楚了,唉。
我可以天真无邪,也可以无耻混蛋
可以温柔贤惠,也可以粗俗散漫
结婚还是独身、柔弱抑或强势,只关乎我喜欢
我可以为爱奋不顾身、抛下尊严、飞蛾扑火、倾尽一生、绝不回头
可以选择一切、也可以放弃一切,不需要任何人指摘与评判
母亲不会因生女儿被虐待
姐妹无需为兄弟辍学赚钱
家庭主妇的付出同样得到尊重
大龄青年有善意的生存空间
我不认为这是两性之间的战争
公平的推进男女站在同一边
反对性别歧视和刻板标签
每一个存在都有TA应得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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