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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6)

经济法第一章(6)

作者: 幺女江小五 | 来源:发表于2023-06-27 13:37 被阅读0次

    诉讼,书面或口头都可以,两审终审,原则上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适用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人身关系纠纷。 仲裁,适用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不适用人身关系纠纷。

    民事诉讼适用范围:民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诉案件。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制度:一般大于等于3人(单数);特殊,一名审判员,适用于非诉案件、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基层法院审理清楚明确的一审案件;中级法院对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或上诉的二审案件,清楚明确且双方同意的。

    公开审判制度:一般公开审理,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不公开,商业秘密离婚案件申请不公开。判决,一律公开。

    两审终审制度:一审终审特殊案件,非诉案件、小额诉讼、最高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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