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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暴风雨来临时的喧嚣,却独爱暴风雨消失后的平静,我和振华之间的这一场剧烈的暴风雨终于携云逃走,接踵而来的,毋庸置疑,是彩虹般的绚丽和蜂浆雨露般的甜蜜,当时的我们,都毫无戒备的沉浸在了初恋的甜腻中,却忽略了,暴风雨过后,可能还会有其他灾难的来临。
没有了谎言的禁锢,振华仿佛卸下了千斤重的巨裹,终于可以会心地笑,开心地说,已经答辩结束的他更是没有了丝毫学业压力,除了8个小时的睡觉时间,整天都腻在我们学校,仿佛已经成为的我大沈师四万学子中的一员,而我也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小学期(小学期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课程),甜蜜的小日子就这样拉开了序幕,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偶尔也会一起去逛一逛附近其他的学校、去看看距离学校比较近的风景,快乐的时光总是稍纵即逝,回归了正常生活的我们又开始厌倦周末的来临,对于初恋的人来说,那是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别离。
周末,还是一大早就出发,只是今日与别日不同,这平时十分钟一个表情包,半小时一打甜言蜜语的小妖精今天居然分外安静,这让我不禁有一点点担心,虽然我和振华之间的那一场剧烈的风雨已经是过去时,但是暴风雨来临时留下的创伤和阴影却是久消不散,为了不耽误学生的课程,我摇一摇头,停止不好的思绪,继续四十五度微笑,扮演好小教师的角色。
11点45分,微信终于来了提示消息,“小乐子,你是不是在浅草绿阁小区给孩子上课?”他为什么突然问我这个,我在心里纳闷儿到。
“是啊,怎么啦,小华子?”我发了两个龇牙大笑的表情,以代表本宫这满意的小情绪。
“没事没事,随便问问,下课了吗?”
“没有呢,还有五分钟,正在给学生布置作业。”
“奥奥,你在几号楼给孩子上课。”
振华的这句话发过来,更让我有一点点怀疑,他要干嘛?。
“老师,单词罚写15遍还是20遍?”学生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17号楼8单元”我随手回复了振华。
“罚写15遍就好,你记住,罚你不是主要的目的,目的是要背会,知道了吗?”我继续转回到课堂。
“知道了,老师。”
“好的,今天的课就到这儿,好好背单词,争取下节课不要出错了奥”
“知道了,老师”
“好的,下课啦,拜拜”
和家长聊了几句孩子的情况以后,便匆匆往楼下走,下午的家教家长通知今天有事不能上课了,所以想快点赶回学校,给振华一个惊喜。
可是在我打开17号楼8单元的大门的时候,真正收到惊喜的人却是我。
“你怎么来了?”振华穿了一条黑色的商务休闲裤,一件白色的T恤,站在楼下等我。怀着想念和惊喜,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振华怀里,搂着振华脖子,使劲儿撒了一把娇,自从和振华在一起后,我就不爱穿高跟鞋了,我们俩正好差12公分,那是恋人之间最完美的身高差,蜷缩在他宽大的怀抱里,撒娇卖萌刚刚好。
“高不高兴?”他抱着我转了一圈。
“高兴,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傻瓜,你昨天不是说了吗,你家教的小区旁边就有一家欧尚超市,全沈阳就这一家,但是我不知道是哪个小区,所以刚才才问你小区的名字,还有你做家教的楼号的”。他真的很细心,振华昨天告诉我他姐姐在青岛的法国欧尚超市上班,我告诉他我家教的小区旁边就有一家,没有想到他居然就记住了,而这算是我和欧尚超市的第一次结缘,当时的我一定不知道,有一天,我会因为这一家超市而让我的人生发生一场重要的转变,所谓缘起缘灭皆因你,大概就是如此。
“我也有惊喜!”。一边说着,一遍用下巴蹭着振华的肩膀。
“嗯?什么惊喜?”
“我下午的家教今天不上了”。
“啊?为什么?”振华突然挣脱我的怀抱,看着我问道。
“你不开心吗?你怎么啦,吓我一跳,不是我自己请假不做的,是家长通知我的”振华的举动让我有点吃惊。
“没有没有,没有不开心,那我们回去的路上会路过你做家教的小区门口吗?”
“不会啊,在另外一条路上,不过如果想走另外那条路,也是可以回学校的,会绕一点点路”。我继续处于蒙的状态中。
“那就走那条路,不怕绕”。这更是让我感觉摸不着头脑了,振华为什么非要去第二家家教的小区门口呢。
“为什么啊?你今天好奇怪”。
“没什么,就想看看你在哪儿工作?”
“你不会以后都想来接我吧?可别了,很远的,从学校坐车到这里得将近两个小时呢?我不想你那么辛苦,我自己回去就好了”。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振华还有另外一个大的惊喜在等着我。
“好啦,我知道了,快走吧”。他拉着我就开始跑,一边跑一边问道“对了,那个家教的小区叫什么名字啊”。
“叫霁虹小区”。我直接回答道,我就是这样性格,在我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多虑,也从来没有谎言,有的只有诚实,当然,还有一份不该有的执着和执念。
坐车回去的路上,振华一直在向车外打量,看来他真的很想知道我在哪里工作,车停到霁虹小区门口的时候,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我就已经被拉下了公交车。
“你干嘛?不上课,你忘记啦”。
“傻瓜”。他用食指宠溺地刮了一下我的鼻梁,那是我最喜欢的动作。
“带你去热风买衣服,你上周回来的时候,不是说你在他家试了一件衣服,没有舍得买吗?”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振华今天一连串的奇怪的动作和问题究竟是为什么,上周家教结束以后,我顺路去小区门口的热风店里试了几套衣服,其实我平常是舍不得去这种大牌服装店买衣服的,我唯一消费过的品牌就是美特斯邦威了,因为在他家有很多衣服弟弟可以穿,至于我自己,从小到大,除了捡姐姐们的衣服穿,就是自己买一些夜市的便宜衣服或者是学姐们毕业前摆地摊卖的二手衣服。但是毕竟我也是女孩子,也有爱美的心,所一上周家教结束的时候没忍住就去热风看了一眼,一进门就直接被墙上的一套水红色的连体衣吸引了,店员也看出了我的小心思,所以很热情的让我试了一下,但是一看标签,398,我的天,够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了,不是不舍得,而是根本不可能舍得买,回去以后,振华问我为什么今天回来的有点晚,我就把事情原原本本说给振华听,说者无意但是听者有心,他居然记住了。
“不行不行,那个衣服太贵了,而且是大红色,我只是随便说说的,我......”。我一时居然词穷了。
“你知道吗?”振华看着我的眼睛说道“你的眼睛里,写了两个字?”
“什么啊?”我虚心万分的撅着小嘴儿仰头45度问道。
“撒谎!”他轻啄了一下我的嘴唇,“快走!”我是被振华活生生拖进店里面去的,若不是我俩这一身的书生气,店员该以为大哥这是要对我强买强卖的架势。
“你好,欢迎光临热风”,居然是上次帮我试衣服的小姐姐,“哎呀,你是上周来的那个小女孩儿吧?”尴尬就是来得这么快,被识出真身了。
“您居然还记得我,你好,是我”我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回答。
“我记得你,你试穿了那件红衣服对吗?你是试过那件衣服的顾客中,最适合的,不是每个人都穿得起来那件衣服的颜色的,所以对你印象比较深”。不得不说,小姐姐不仅人漂亮,记性好,嘴巴也超会讲话的,不过当时的我,确实值得姐姐评讲一番的,166的个子,104斤的标准女神体重,及腰的长发,而且我属于肤色比较白的,所以穿上水红色的衣服显得皮肤额外娇嫩一些。
“你好,就她试的那一件,帮我包起来,谢谢”。振华把银行卡交到了店员姐姐手中,尽管我掐了他大腿三寸,他还是没有任何妥协的意思,但是不得不说,那一刻的振华比任何时候都要帅,我也真正理解了什么叫懂,比爱重要!
出了热风,站在商店门口,我开始耍小孩子脾气,低着头,噘着嘴,不肯走,振华大老远跑来给我这么大惊喜,我确实无比感动,也十分欣喜,但是我从不希望振华为我、为我们的感情破费这么多,我确实很喜欢那件红衣服,从小到大,我没有如此心仪过一件衣服,可是喜欢不一定非要得到,这几百块钱对于富人家的孩子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和振华这样一般家庭的孩子来说,这钱拿出去,有如割肉一般地疼。
“走啦,小傻瓜。”振华拉了一下我的手,我还是没有挪地方。
“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这是我们在一起后你的第一个生日,提前送你的生日礼物”。连我自己都忘记明天是我的生日了,他怎么会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明天是我生日?”
“上次去你家的时候,妈妈还有弟弟告诉我的”。他一脸傲娇的回答,咧开他的大嘴,24颗大白牙闪着白光冲我得意的笑,一股子得丈母娘和小舅子得天下的感觉,不过不得不承认,弟弟确实是第一个支持我和振华在一起的人,虽然弟弟把我六岁的时候最丑最胖的照片分享给了振华,让振华吐露出了“上帝待我不薄,长大后居然成功破了相了”的金句,但是弟弟确实给了我们很多的支持,弟弟告诉振华,我这个一百多斤的大包袱终于有人愿意夹包带走了,但是我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那一次在老家的嬉笑疯闹竟然成为了我们这一辈子最后一次和弟弟一起相聚的时光。
“好啊你,居然拉拢妈妈和弟弟来作为你的情报员”。
就这样疯疯闹闹,嬉嬉笑笑地一路回到了校园,那一天,我抱着衣服睡了一夜,那一夜,睡的好香,好甜!
那是从小到大,我过的最特别的一个生日,也是20岁之前,我穿过的最贵的一件衣服,那一段甜蜜的回忆就像是一瓶纯正的波尔多红酒,存在我记忆的酒窖里,经过岁月的沉淀,越发的芳香扑鼻,苦涩难捱的岁月里,我总是不忘拿出来品尝几口,那是以后的岁月里,再也不会拥有的独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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