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国主义”的争议:
(1)一种观点:情不自禁地爱祖国,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等。
观点的反对意见:“情不自禁”,所以爱国是一种本能还是道德?如果是本能,不是一种了不起的道德。
(2)一种观点:我爱国的原因是这个国家有我。
对此的一种理解:爱国就是爱我自己,是一种“自私”。爱国主义不是一种道德。
反对爱国主义的代表: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
他认为,爱国既是愚蠢的,又是不道德的。愚蠢是因为每个爱国者都假定自己的国家最伟大,这肯定不是真相。所以爱国主义是基于一种认知错误。不道德是因为这是一种利己,因为这个国家有我。但是道德里崇尚的是利他,认为利他才是更高尚的道德。而且有些爱国主义者是不惜使用战争等手段,牺牲其他国家的利益来满足本国的利益,这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违背、有冲突的。
即爱国和民族主义是以自我为中心形成的忠诚和认同,具有高度的排他性,导致了非理性的认知偏见,往往诱发出攻击性的政治事件。所以爱国主义在道德上至少是可疑的。爱国主义本质上是利己、自爱的延伸物。
对于上述观点有很多批评:不能把爱国主义简单看作自私,因为自爱本身并没有错。自私指向的是利己,爱国主义指向的是爱一个共同体,可以把爱指向自己的同胞,做有利他的事情。但无论如何,爱国主义可能会导致一种比较激进的,以牺牲其他国家利益为代价的本国中心主义。
也就是说,爱的主要问题不是是不是自爱,是否包含自己,而是爱的方式,是平等互利的,还是以牺牲其他国家利益为代价的爱国主义。所以我们一般说理性温和的爱国主义是尊重其他国家的爱国热情,也强调自己国家的爱国热情。
【笔者是赞同爱国主义的,爱国主义并不否定其他国家的可取之处,而是能理性看待自己国家的现实处境,为国家发展而奋斗。在这基础上,可以为构建全球命运共同体奋斗。】
哈贝马斯对爱国主义的看法
哈贝马斯对此有一个看法:对于欧洲来说,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国家,也允许其他人爱他们自己的国家,这并不能形成一个欧洲联合的忠诚。谁爱欧洲?谁是欧洲的公民?他认为民族和国家的认同不是一个唯一的东西,它是一个被建构出来的东西。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生于中国昆明,是美国著名的学者,世界著名的政治学家、东南亚地区研究家。
主要著作:《想象的共同体》、《革命时期的爪哇》、《语言与权力:探索印尼的政治文化》、《美国殖民时期的暹罗政治与文学》等。
《想象的共同体》是一部在20世纪末探讨“民族主义”的经典著作。作者以“哥白尼精神”独辟蹊径,从民族情感与文化根源来探讨不同民族属性的、全球各地的“想象的共同体”,认为这些“想象的共同体”的崛起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宗教信仰的领土化,古典王朝家族的衰微,时间观念的改变,资本主义与印刷术之间的交互作用,国家方言的发展等。
约瑟夫·德·迈斯特尔
(Joseph deMaistre,1753-1821)
法国君主主义者,反现代派人物。
主要著作:《论法国》《信仰与传统》《论教皇》等。
在这世界上不存在“人”这种东西。在我的一生中,我见过法国人、意大利人、俄国人,等等,我甚至意识到(多亏了孟德斯鸠)一个人可以是波斯人。但至于“人”,我承认在我生命中从未遇见过。
—— 约瑟夫·迈斯特
哈贝马斯对民族国家理念的批判
民族性是人为地通过政治性被构建出来的概念,而非生理性的自有概念。
哈贝马斯的宪政爱国主义
扬弃民族文化认同的限定,将公民文化和宪政框架作为欧洲人的核心认同,即欧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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