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视觉中国
刘德华把浙江一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2月25日下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艺人刘德华诉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合理费用1万元。刘德华方面称,该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便在自家净水器相关产品及包装盒上使用刘德华的肖像和签名,构成肖像权侵权。
为这家公司辩护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被告是通过其他公司合法取得涉案图片的使用权,不侵犯原告权利。即使被告行为构成侵权,也并未造成原告损失,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是不是侵权目前还没有定论,但就以往各知名艺人因同类案件向被告索要的赔偿费来看,200万元真的算是友情价了。
比如当下的“小鲜肉”杨洋。杨洋前段时间也因肖像权问题和云南白药结下了梁子,在这场官司里,杨洋要求云南白药赔偿其经纪损失350万元。2017年,台湾名模林志玲起诉家居公司索赔250万元,再看“话题女王”范冰冰, 范冰冰在2016年因被侵犯肖像权状告某家具公司更是索赔500万。
说到范冰冰,她可谓是艺人维权界的典范。从北京法院的公开信息中看,从12月2日到12月10日,不到10天的时间里,一共有5起关于范冰冰肖像权的案子得到了处理,且均以范冰冰方胜诉告终,获得赔偿金额近300万元。被网友调侃称“躺着都赚钱”、“下半生以官司为生,很快就赚回8.8亿”。
不过与张亮相比,范冰冰因5起案件“收入”近300万元并不算太高,要知道此前张亮因重名问题,仅状告张亮麻辣烫一个商家就获得180万元的赔偿金,这样看来似乎外贸不是最重要的,名字才是最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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