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达利欧在其著作《原则》中说,原则是引导生活的,制定原则并不难,难得是坚持原则。
一、书面原则
书面原则是专利的各种阶段均需适用的原则,不仅在申请阶段、审查阶段,也在授权后的侵权判定阶段。
与书面原则相对可以叫做实物原则或事实原则,书面原则的意思就是不看实物,也不论事实,只看文本,如果看实物或论事实,也最多是一种对文本解释中的参照,但如果文本内容的表达已经足够清楚和确定,则实物和事实所表达的信息就无需采用。因为,专利制度中还存在一样捐献原则,即发明人可以发明了十个发明点,但他可以只要求保护一个点,其它都可以算做对社会公众的捐献。而且,专利制度中还有一个禁止反悔原则,即如果为了新颖性、创造性的需要,缩限了一个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则后面任务情况下就都得再恢复扩大为原来要求的范围。
二、先申请原则
三、优先权原则
四、单一性原则(即一项发明一项申请原则)
五、充分公开原则(基于以公开换保护的专利制度的基本原理)
六、修改不超范围原则
七、禁止反悔原则
八、捐献原则
九、专利权用尽原则
十、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
1、书面原则 2、单一性原则 3、充分公开原则
4、优先权原则 5、先申请原则 6、符合“三性”原则 7、科学审查原则 8、交费原则 9、修改不超范围原则
10、专利权用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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