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自认我特别喜欢文字,一种近乎于病态般的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不管是看书还是别的地方,只要遇到不认识的字,我想方设法也要查一查,弄明白。可惜,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遇到生僻字的可能性很小,大多数是大众化的。所以很多时候,我能遇到的字基本上都是常用字。
自从开始自己动手写点小文开始,就发现自己学的那点东西真的不够用,往往有时候想表达一个动作却不知道用什么字能正好。还有的时候,明明在书上看到了表现一个动作的词或字,可过了不长时间又忘记了,再想回头找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其次,我非常尊重文字,就像尊重一个朋友那样的尊重。我总觉得我既然选择了和文字打交道,那么互相尊重是最起码的。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说的是一个人走背运,总是抓到一手烂牌,可他不气馁,像是哄宝宝那样哄着麻将,逐渐的,他的手气越来越好。这里暂且不说打麻将咋样,就说他对于麻将的那种尊重就很值得人学习。所以,在我自己的文里,我尽量少出现或者不出现错别字。只不过,那么多字想一点错误没有基本上不可能。我只能不厌其烦的检查过来检查过去,尽量让这种错误减少点。
再一个,文章就是文字的组合,就看你怎么去做了。那么对于我这个初接触的人来说就是试着去尝试各种组合,然后找出最适合自己的那种。所以,在组合文字的过程中,谁都是从无到有,从幼稚变得成熟。在最初阶段,让别人笑话一点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喜欢文字,也将继续我的文字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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