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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读书能养人

最是读书能养人

作者: 袁朝恩 | 来源:发表于2019-04-16 13:09 被阅读0次

    爱书的人最爱书摊儿,最大的特征是遇见书摊总爱留恋驻足,久久不忍离开。翻翻拣拣中,总觉得这本不错,那本也挺好。在掏钱算账之前,一手霸占住自己心仪的书,同时,再翻看他半晌,只要书摊老板不哄不撵,就可劲地看,心里感觉算账之前看的书都是白看,都是赚到的。翻看半晌,腰腿酸麻,斜眼偷瞄老板似有不耐烦时,便咬紧牙关,讲讲价钱,少则少矣,不少也罢,于是慷慨解囊,似捡一宝,抱怀而去。当然,我说的是书摊不是书店,书摊上的书虽然没有书店那样正版,但是价格便宜,其中也有不少质量上乘的好书,即使有些书印刷质量不高,但不影响阅读,对爱读书的人来说,基本没有什么妨碍。

    爱书的人家里从不缺书,即使不买,借亦可读,而且借的书比买的书,读的更认真,更仔细。买到手里的书,总觉的归自己所有,想什么时候读就什么时候读,于是便少了惦念,多了遗忘。借来的书是要还的,不仅要保存好,而且要按时归还,否则来时整洁干净,还时褶皱破烂,那是对书最大的亵渎,如果再超了期限,也是对书主人的不敬,好借好还,才能再借不难,于是也就多了一份对书的珍惜和投入,这也应了书非借不能读的老理儿。

    对爱读书的人来讲,家里有书那好比是一个金矿,如果能有一间单独的书房,摆上几个书架,上面码放整齐自己喜欢的书。闲暇之时,抽出一本,读上几页,阅尽自然之趣、体验人情冷暖,于眼中观到心中思,何等的惬意享受。

    大学时最爱买书,每每经过书摊都会流连驻足,尽管手头拮据,最终还是会花上3块5块的淘上一本,有时拣到一本好书甚至比得了一块宝贝还要高兴。所以那时攒了不少存货,比如,陈忠实的《白鹿原》、林语堂的《苏东坡传》、莫言的《檀香刑》《生死疲劳》、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活着》、萧红的《生死场》《呼兰河传》等等,自己记忆不好,有的书都翻了好多遍。即使由于工作原因,来回辗转,好多书多没有被落下。大学毕业,从南阳到鲁山教书,精挑细选,满心不舍的当废纸卖了一部分,剩下两塑料袋,靠了火车一直扛到教书的学校。最大的失误是当时把书连袋子放在了租住房屋的地下室,因为潮湿,损坏了好大一部分,那时心里着实难受了好久。再后来从河南回到老家,还是带回了两袋,放在老家,每次回去,还会从书堆里翻翻找找,回味回味曾经的过往。

    图书馆是一个好地方,每次去,书多的都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有时甚至暗暗发下誓言,要把这一架架的书都读完,可惜生有涯,书无涯。最爱读小说,人们总爱把读小说认为是看闲书,但小说多是生活,我们的生活三点一线,读读小说,去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同样也是一种收获。前段时间,读完了《青铜市长》《教育局长》,莫泊桑的《一生》《漂亮朋友》,毕飞宇关于写麻风病人的纪实文学,《毕淑敏文集》等,因为图书馆借来的毕淑敏文集太厚,还想读完,所以借书证被限制到五一才能使用。于是又从家里翻出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开始阅读。

    周末,经过世纪广场,新华书店正在搞全面阅读的图书售卖活动,脚步和心思像被施了魔法一样,驻足、停留、然后不由自主地一头扎了进去,流连了三圈,买下了一本《城南旧事》和《瓦尔登湖》,读了十几页,已被深深吸引。因读书,忘了给孩子做饭,还被老婆一阵抢白,但不管怎样还是感觉赚到了!

    有时想想真的很可怕,两本书也就两包烟的钱,每周两包烟,我是抽掉了多少本好书啊!当抽烟和买书之间犹豫不定时,我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包烟,又买下了两本书,于心静时读书,于烦恼或欣喜时抽烟,都是一种享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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