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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的“独”与“毒” 袁福宗

保险营销的“独”与“毒” 袁福宗

作者: fe19a19f86ae | 来源:发表于2020-01-29 21:02 被阅读0次

    作为经营风险管理的行业,保险在千万行业中特立独行。同时,因为历史发展的原因,保险行业也在中国大地上刻印下独特成长基因。这种独特,既使得保险行业与众不同,脱颖而出,也使其独辟蹊径,离经叛道。于是,这种“独”也变成了“毒”。

    营销方式千万种,我独爱“恐吓营销”

    在对客营销方面,营销方式多种多样。比如“苹果”和“小米”,玩的是“饥饿营销”,腾讯玩的是“社群营销”,拼多多玩的是“病毒式营销”。那么保险营销最喜欢哪种方式呢?是“恐吓式营销”。

    所谓恐吓营销,就是厂商虚张声势,故意夸大生活中的危险和疾病的潜在害处,借以推销自己或打击对手。

    身处保险行业,相信大家都深有感触。以年度最佳保险教育片《我不是药神》而论,其所贩卖的正是全社会大众的焦虑,保险公司所谓组织客户观看,不过是恐吓营销的手段而已。

    在2012年一份保险消费者调查中,就有70%的人反感保险代理人,同时部分代理人常常恐吓消费者:“她总告诉我谁又去世了。”2013年一篇新闻报道则指出在清明节期间,保险电销被消费者吐槽像恐吓。而在最近,某险企还因恐吓式营销而被消费者投诉至媒体。

    实际上,无论是过去,现在,甚至在一段时间的将来,恐吓式营销都依然将是保险营销的主要方式。

    在保监处罚的销售误导行为之中,一般的定性是归于欺骗消费者,但其中也有很大部分内容也是在恐吓消费者。比如停售,比如涨价,比如拒保,等等,其实都涉嫌恐吓行为,也常被归为恐吓营销行为。而在自媒体端,在市场教育层面,则更是各种天灾人祸,生老病死,无一不让人心有余悸。

    恐吓式营销的“毒”,踩了多少红线

    首先,如前所述,恐吓式营销中的部分内容为虚假宣传,涉嫌欺骗消费者。我们可以梳理保险恐吓式营销的一些经典内容。一类是出现在保监处罚中的行为,包括炒停、涨价等已经涉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另一类是只出现在自媒体还未被处罚的行为,包括各种天灾人祸的渲染报道。

    其次,恐吓式营销涉嫌不正当竞争。在保险营销进入到产品推介阶段,一些代理人往往会就消费者提出的产品异议而进行对比。如果代理人想要推销一个复合型产品,这个过程中往往就会有恐吓营销的内容,当然表面上看会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总之,恐吓营销很容易演变成恐怖营销、谎言营销,引起消费者的厌恶、反感。如前面的举例,就险企和渠道因为这种行为而被消费者投诉。很多保险自媒体,包括从业人员的朋友圈,就会出现这种趋势。用媒体的话来说就是:“卖保险的不能好好卖保险,非得让一个安静的消费者头脑中过一遍车祸、死亡、癌症的可怕情景。”

    一个有长远目光的企业不能一直靠恐吓营销维持,恐吓能瞒着消费者一时,不能瞒着消费者一世,企业应该摒弃一锤子买卖的短视行为,以真诚对待消费者,培养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才能在竞争市场取得优势。

    能否用痛点营销取代恐吓式营销?

    痛点营销也是当前常用的营销方式之一,而且与恐吓式营销看起来颇为相似。

    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极大地激发了消费者的成交欲望。无论是恐吓之后形成的恐惧感,或是被找到的痛点,消费者都会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而成交。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恐吓式营销是激发消费者的需求意识,市场教育的作用大,重在激发和强化情感,寻找的往往是不明确的潜在需求。作为销售促成手段,恐吓营销很可能脱离实际情况,从而形成欺骗。而痛点营销是找到消费者现实存在的明确需求,因此它更加具体化,可以在痛点基础上就形成产品方案,从而在满足消费者者需求的前提下促成购买。

    当前,大众保险意识整体上虽然缺乏,但具体而言,缺乏的其实并非保险知识或意识,而是投保意识。这里面的原因复杂,比如对产品不了解,对行业有误解,供需不匹配,等等。保险营销要做的其实不是恐吓消费者,而是在真正对消费者进行风险评估之后,找到其保障需求的核心痛点所在,实现供求匹配的推荐,最终促成投保。这是一个对保障计划不断完善的过程。

    总之,作为风险管理的“独”,与恐吓式营销的“毒”,孰是孰非,在保险行业还真是说不清楚。

    市场开拓千万向,我独闯“缘故市场”

    在市场开拓方面,缘故市场是寿险业最大的市场,没有之一。所谓缘故市场,是指基于个人社交网络而形成的市场。在中国寿险营销员发展历史过程中,缘故市场无疑居于核心地位,在800万代理人的背景下,成为行业营销独特标志。

    据《保险文化》杂志社关于营销员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客户来源方面,缘故市场依然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熟人或现有客户介绍占72.27%。

    缘故市场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增员。据《保险文化》杂志社关于寿险组织发展调查报告,在增员渠道方面,调查数据显示,来自缘故市场的占比达63.67%。

    正是基于这两个基本点,相关保险公司的各种营销培训,无疑也在不断强化缘故市场开拓。各种保险公司营销培训的基础就是如果快速打开缘故市场。

    甚至在增员方面有建议称,如果候选人顺利通过了面试筛选,期望加入公司,还需要由主管陪同提前拜访候选人的缘故市场,通过与候选人的亲戚、同事、朋友、同学等人的接触,进一步判断候选人对未来工作的适应性,诸如是否抗压、耐挫折等。

    可以说,通过缘故市场,保险营销员往往可以快速出单,快速增员,从而实现职业快速发展。这自然也为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对于营销员来说,如果连缘故市场都搞不定,那就基本可以告别这个行业了。

    缘故市场的“毒”,形成多少行业乱象

    如前所述,保险营销员如果连缘故市场都搞不定,那就基本无法立足行业。而再进一步,如果营销员开发完缘故市场,却依然没有建立起开拓陌生市场的能力,那他也将面临淘汰。——台湾袁福宗老师

    当前,保险公司营销员管理体制以“基本法”为标准,以佣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没有业绩就没有收入。此时,如果出现考核压力,营销员要么求助于缘故市场,要么自己买。一旦遇到缘故市场挖掘完毕,自己又已经无力加保时,剩下的只能是被淘汰。

    这个过程形成了保险营销员高流失率的行业印象,大大降低了保险在消费群体中的口碑。对于这些脱落的营销人力而言,留下了许多的“孤儿单”和“自保单”,如果后期的客情维护不到位,就可能面临退保风险。在实务中,还存在营销员为佣金而恶意投保退保事件。

    另外,在基本法架构下,由缘故市场支撑起来的组织发展使得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型。一线营销员的业绩佣金往往会被层层盘剥,从而大幅缩水,这也极大地影响了营销员的展业积极性。据报道,处于金字塔底层的新人每售出一张保单,往往只能获得保险公司为该保单支付的全部销售费用的50%,而剩余的50%则以各种名目、不同比例给了处于其上层的管理团队。

    因此,在金字塔型组织发展过程中,加之保险公司的激励,就形成了为增员而增员的情况,由于把关不足,随着人力大涨造成营销员整体素质下降。

    同时,基于缘故而形成的营销组织在管理方面也有利弊。在弊端方面,就是当保险公司的基本法触及相关利益时,营销组织的核心领导完全可能自立山头,与公司对抗,也可能会出现集体跳槽。实务中,这样整个营销部门集体跳槽的案例并不少见。

    用客户资源云共享模式取代缘故市场

    对于保险市场开拓来说,缘故市场虽是基础,但营销员真正生存发展的空间却在陌生市场。因此,如何为营销员提供陌生市场资源才是保险市场开拓的痛点所在。

    此前,行业内有过去中介化和组织扁平化的相关讨论和建议。

    主要观点是,基于保险科技的应用和发展,包括新产品的互联网化,未来的线上渠道将可能取代线下渠道。但由于当前中国保险产品研发水平相对不足,导致互联网渠道产品供应不足,也就使得互联网渠道能力并没有达到颠覆渠道格局的水平。当前,保险营销的主要渠道还在于线下,保险科技更多的作用还在于展业赋能。

    在组织扁平化方面,则主要是减少管理层级,可以提升公司管理和信息传递效率。对代理人来说,可以获得更直接有效的训练指导,促进代理人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带来绩效和收入的显著提升。

    即使如此,组织扁平化依然没有解决缘故市场的问题。而可供参考的案例则来自于台湾险企,其提出的UBER模式,是将公司获得的潜在客户资料,基于UBER接单模式一样,分配给营销员。如此一来,营销员接到的潜在客户是陌生市场,而客户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保险需求,这对于后期业绩达成非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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