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生活在自己看来,都是重复和枯燥的。想要写成文字,要怎么样才能丰富多彩,让人读起来感觉非常精彩。感叹怎么我也是这么生活,为什么不能像文章上的那样描写呢?
最近在读一本写日常生活的散文书,光第一个故事,作者在描写居住于自己亲戚家,同时也是另外一个城市的时候。似乎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每一天都有事情发生,让我在读的过程中,根本找不到作者在这个城市临时性工作的细节,反而是作者在讲住在亲戚家,而这位亲戚是如何和她的亲戚交流,如何处理亲戚之间的家长里短,还有和邻居如何相处的。
更为精彩的是,作者描写了一位邻居,讲了作者和这位邻居如何互动,这位邻居又如何和朋友互动。
作者比较侧重的是这位邻居和亲戚之间的性格差异,对比之下,两个人的生活反倒是精彩极了。
一个不懂人情世故,只知道摆事实,而且不喜欢和人交往,就算是去小辈亲戚家也是很快就回家了;
另一个则是家里面客人不断,非常开朗,喜欢和人交朋友,精神十分足,就算是楼上那个叫作者不要理她,但还是和作者交了朋友,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一个七十岁的老人了。
描写作者亲戚不讲人情世故,只讲事实的一段很是传神。说她去理发,结果洗完头等理发时间久了就伤风了,咳嗽了两天,等好了以后一定要求和理发师傅讲一下,不要让客人等太久。仅仅是这个理由,因为她的性格就是讲话不全,容易产生误会。果不其然,作者心想不对追过去的时候,亲戚已经和理发店老板吵架了。
吵架还不是互相对骂,而是亲戚这边只是讲事实,希望理发师傅把情况了解清楚而已;而老板以为这个老人是来无事生非,甚至是敲竹杠的。
老板一番伶牙俐齿不带脏字地数落老人一顿,而老人只会说事实情况如此,并且老人嘴不是那么利索,只能等老板说话间隙才可以插上那么一两句。
整个过程被作者记录了下来,加上人物动作表情的描写,不同的人的反应,有老人的、有理发师傅的、有老板的。从眼神到动作,从语气到说话的音调,都描写得惟妙惟肖。
像什么“正伸懒腰伸到末尾,浑身绷紧踮着脚尖,两只苍白的手抓成鹰爪,就在痉挛到瘫软的一瞬间,大获全胜的姿态。”
“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既愧疚又不服气,既委屈又怕事情闹大。”
“她看我的眼神糊里糊涂像是不认得我。”
又比如邻居有一段,讲的是家里经常来客人,有时是一两个三五个老头老太太来,有时是一个老太太一个老头一同来,有时是两对老头老太太来,有时是一个老头来,但不是同一个老头。说这个邻居真称得上是醉心于社交,她还留人吃饭,作者见过她一次下六七碗面条,没有浇头,汤上只漂着葱花和正在晕开的猪油。倒有一锅提前烧好的面筋塞肉,“一人一个刚好分掉。”
这里不能都抄下来,仅仅从上面那些文字就看得出来,写两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通过从细节上就能看出来,作者观察细致入微,写出来的文字也充分体现了这些。
光是看这些生活里的小事,想想那碗没有浇头的面条。我觉得我在写作过程中,讲一个事情是不可能写出那么细致的东西来的。
能做到潜移默化中就把事情说了,道理也总结了,还加了画龙点睛般的语气词,读着并不觉得生涩,反而生动;一个场景可以写好几页,读下来也不觉得冗长,反而觉得细节满满,恰到好处。
我正感觉一篇文章写不出来一千字以上的时候,看看这位作者。无疑我的功力还是非常欠缺的,至少在讲故事方面没有把故事说生动,把话说长一点,还不能说了枯燥和重复。
前面的路还长,我先把这本散文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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