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90年代,中国的公检法系统在4个时间节点前是最忙的,也即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前,要集中力量打击刑事犯罪,宣判和镇压一批最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以震慑邪恶势力。因此,这几个时间段,市级的看守所总有几个执行枪决的犯人,因此看守所会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当地看守所要与法院沟通,确定有可能执行死刑的人员以及可能执行的时间,是否要做体检等,然后根据这些人的情况,确定是否要换号房,确保行刑前号房全体人员安全,在一个号房如有2人要执行死刑的,必须要调号号房,临刑前(下死刑最后执行判决时)要急搜号房并要安排号房全体人员开始24小时值班,并规定值班时间及要注意的问题。特别强调责任,如果在你值班时出了问题,你会被加刑处理。
定期搜号房是常态,搜查较松;不定期的搜号房,那一定是下了死刑判决紧急搜查号房,搜查严格,搜查后安排24小时值班。
下死刑判决,通常是管教干部先把号门打开,那号门是钢板做的,非常重,要在地上的轨道上滑开,声音非常响,管教干部后面跟的是2名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看到这阵势就知道是法院来宣布判决书的,一定是死刑或死刑缓期执行。
管教干部开门后,喊一声名字,大家便知道要下判决了,喊道名字的人离开后,管教干部要求所有人员蹲在床前一排(有时天气好,也把全体号房人关入放风池),随后劳动号子(留改人员)进入号房搜查。
所有的被子、衣物一件一件检查,任何硬物体、尖物体、铁制品挂钩等全部搜走,这时大家都知道了,死刑犯人就下在这个号子,也有宣判后回到另一个号房的,这意味这个号房艰难的日子开始了。
一审宣判还要上诉,然后二审,如果二审宣判死刑,还要国家最高院完成死刑复核程序,通常需要很长时间,当然严打时从重从快,时间也不长。
宣判时间不长,不一会儿,就听到筒道中传来脚链声,宣判后就带上了刑具,脚链的框框声越来越近。
死刑回到号房后,第一件就是撕床单,把脚镣与肉接触的地方用床单缠裹,防止脚被磨破,一审判决只带脚镣,二审判决后还要加带手镣(寸镣)。
号房的值班拉开序幕,由于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心情是比较复杂的,通常会出现歇斯底里的脾气暴躁,让人不能理解。
到了临刑前一天,先是会见家属,死刑犯很少有睡觉的。在自己人生的最后一天,大多数死刑犯会喊几次报告,想见一下熟悉的监管干警和看守所负责人,说的都是些感谢的话语,感谢自己受到的照顾。因为平时,一些死刑犯家属遇到困难,看守所警员会赶去家访,并会同当地的职能部门交涉维权或协助处理。
在一起时间较长,人都是有些感情的。短时间安抚过后会向死刑犯询问最后的愿望,对一些不出格的要求,会尽量满足。
即使是香烟,死刑犯最后要求大多会被满足。很少见到有把最后的晚餐饭菜吃光的,只是动几筷子,说声“饱了”就作罢。
据说女死刑犯晚上要忙碌一些,会洗澡梳头,同号房的会帮着涂指甲或者修修眉毛,化些淡妆。
随着临刑日期临近,监管警员的神经也紧绷起来。直到死刑犯被去掉脚镣,移交给执行的法警,任务才算晚成。
我们号房的老大,1994年2月春节前执行死刑,临刑头一天会见了家人,回来后,他把一本他在号房学习的新华字典送给我,晚餐,我们用大账给他买了几个菜,他没有提出特别的要求,也没有感谢看守所的领导和警员,他让我帮他写了遗嘱,我平时帮他写的上诉材料或揭发材料,他也从来不过目,遗嘱的大意很简单,就是他的存款除了给母亲外,一半给自己同居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的老婆。
写完后,我们喊了报告,把遗书从打饭的小窗口交给了管教干部,说希望能把这封信交到家里人手中,干部承诺“一定会交到家人手中”。
多要了几个菜,他也没吃几口,坐在床上,靠着墙,眼睛半闭半睁,原有一只眼在抓捕是被武警用枪托打的,后来一个眼皮就一直搭拉着,那天晚上,号房里安排的是2个人值班,每一小时换一组。
大家都害怕,最后一夜别出事,因为在前一个月,他半夜用手铐打人,因那个人说他一个亲戚是省治安委员会的领导,由此他因打人而被送到另一单独号房里钉大板,惩罚5天后才回到自己的号房。
据说,死刑执行后,还向家里人收子弹费用,并把犯人留下的东西交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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