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讲一个故事。
十二月刚刚开始,你见过北方的夜么?我住在一座白色的城里,晚上五点半,天空漆黑的没有一颗星,像这个世界疲惫得闭上了眼。地上是一层截然不同的白色,洁白之上,衬着微光闪烁着的小雪花,像钻石,像星星。你知道么,这里的雪花是一片片的,有很多形状,就像动画片里放的那样,我一直以为那是忽悠小孩子的,直到我来到这里。行走在颠倒的世界,我路过一盏灯,抬头迎着风看过去,每一片雪花都在这风里盘旋飞舞,最终不知所踪。这就是北方的冬夜,我想你也会喜欢的。
2006年的9月第一次见到你,夏季的炎热还没有褪去,刚升初一,第一节课老师让同学们做自我介绍,班里有三十八个人,我只记住了你。其实我也不记得你说过了什么,只记得你叫贝儿,贝壳的贝。之后,毫无意外,我们成了朋友,我发现你家就在我家附近,每天我们一起上下学,周末结伴坐2个小时的公交车到市区,然后一起窝在本市最大的图书馆里一整天。我在整个图书馆溜达,而你只是在文学区静静地坐在地上,一页一页的翻着手里的书,好像永远看不完。我曾以为你就是那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安静又美好,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另一个你,固执又勇敢。那是在初二的运动会上,我是参赛选手之一。春风和煦,阳光明媚,我穿着丑到爆的短袖短裤,站在塑胶跑道边上悠闲地抖着腿。400米的枪声一响,我嗖的一下冲了出去,咬牙跑着,突然主席台的大喇叭里飘出你的声音,和平时的温声细语不同,你激昂澎湃的呐喊着,像一个指挥战斗的将军,每一句话都是燃烧的大火,而我自动都转换成冲啊冲啊,用当下时兴的话讲就是心里有一万只脱了缰的草泥马在跟我一起奔腾!初赛成绩挺好,我去旁边休息了,你还在为其他人加油,项目很多,到最后我听到你嗓子都嘶哑了,大家劝你歇一歇,你拒绝了,固执的继续喊。当时的我很费解,觉得那天你做的一切都不可理喻,但又肃然起敬,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固执的人。慢慢长大,我才懂得,柔弱是你的外衣,坚强却是骨子里透出来的。你在主席台上,那么耀眼,胜过了站在阳光下的人群。
蒲公英是我最喜爱的植物,确切的说是蒲公英的种子,一根纤细的茎,顶着一团毛球,风一吹,就迫不及待的投入风的怀抱,摇摇曳曳,载着生的希望奔向未知的世界。它们有的就地生根,有的远走他乡,森林,草地,河流,高山或者小路边,矮墙下,只要适宜生存,就不会放弃发芽,伸展枝叶,开花结种。你是我最喜欢的,蒲公英也是我最喜欢的,所以那个夏天,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把蒲公英种子撒在你家楼下,从此以后,我最喜欢的两个就住在了一起。嗯,机智如我!拎着塑料袋,我风风火火地奔向田里,把那一个个的毛球轻轻一拨,就装进了袋子里,等到我觉得足够多了,就揣着跑到你家楼下,我很兴奋的笑着,然后深呼吸,平复了一下心情冲着你的窗户喊:“贝儿,贝儿,贝儿……”
窗户吱呀一声开了,你探出头呆呆的问我:“出什么事了?我马上下楼,在门口等我。”
噗嗤一下,我笑出声,仰着头说:“不用下来了,我给你看样东西,可好看了。”
“嗯”你一边说着一边点头冲我笑笑,然后趴在窗户边上,一脸期待。
得到首肯,我背过身子,发现袋子打了死结,愣了一秒,就把塑料袋直接暴力撕开,然后转回身子,龇牙咧嘴地冲你笑着抖开了毛球们。记得那天,风很大,毛球一下被吹散了,散成一把把的小伞,摇曳着,从我的指缝穿过,旋转又旋转,奔向你。我看见,你兴奋的直起了身子,双手和头探出窗外,盯着那些小东西情不自禁发出了“哇~”的一声惊叹!加上夸张的嘴型,嗯,那一刻真切地体会到笑容是可以传染的,因为看着你笑,我也笑了。
你说:“你抓来的这些可真好看,能带我去么,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蒲公英~”
“那是当然”我有点得意的说道:“你等着,过几个月你家楼下也都是蒲公英,到时候你想看就从窗户向下望。”
“嗯!你可真聪明,那我以后每天都给他们浇水。”还是这么可爱的语气激动地跟我说着。
那些白色的小伞也从你的指尖略过,随着风奔向四面八方,只有少数落在你家楼下,墙角。我略微思衬了一下,说道:“好了,我走了。”
你问我去哪,我告诉你要去打坐,你说下次带着你,我大步跑开,背对着你应了一声好。
其实那天我有点嫌弃那阵大风,种子留下来的太少了,我怕不够把你住的房子围起来,所以我又去找了一些,晚上偷偷潜伏到你家楼下,沿着墙角撒了一圈,哼着小曲满意而归。
那个夏天还未结束,我就要收拾行囊,奔向远方。临行前一夜,你去我家找我,然后我带你去了我平时最常去的那座桥。我告诉你我给桥下的那条河取了一个名字,叫藏星。因为这座城市天气大多是晴朗的,郊区灯火稀少,星星就特别亮,映在河面上,风吹波浪起,星光被打碎成很多片,看起来比夜空里的星星还要多,还要漂亮,就漂浮在河面,却永远摘不到,所以叫藏星。你还夸我难得文雅一次,这名字取得极好。月明星稀,那天河面上没有细碎的星光,只有一轮明月挂在桥头,周围是清爽的风,缓缓吹着。我们聊了很多,聊到很晚,说着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草地里潜伏着的虫儿叽叽喳喳地鸣叫,仿佛也在互诉衷肠。为了缓解离别的忧伤,你说给我唱首歌,一首快乐的歌:“晚风吹过了竹林,月光拉长了身影,萤火虫一闪闪……”就是这首《樱花草》,如今依然在我的歌单,时不时听一遍,前奏刚起就想起了你,想起那天的桥头,藏星河,明月,清风和虫鸣。
我们一起骑着自行车淋着雨,夏季的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像那两年很长,却又很短。2008年8月,我离开了那座城市,回到生我养我的土地,直到现在2015年12月,我没有再见过你。如果生命是场旅行,每个人的路线纵横交错着,遇到了,或许是轻描淡写,擦肩而过,或许会陪着我们翻山越岭,走过黑夜白昼,然后又离开。那个年纪,我分不清遇到你时是友情还是爱情,因为那就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年纪,单纯的活着,不会去考虑太多。我路过那么多的人群,来来往往,却没有再遇到过像你一样的女孩,走在路上,总想着抬头就能看到你,转一个弯,总想着你正朝我迎面走来。
故事讲完了,和许多个青春里发生过的故事一样,因为发生在美好单纯的年纪,所以显得特别。张小娴说:想念一个人,不一定要听到他的声音。听到了声音,也许就是另一回事。想象中的一切,往往比现实稍微美好一些。我们现在遇到的每一个人,也都是从那个年纪走过来,也许你身边站着的也是某人日夜思念,想要再见一面的人。生命的旅行很长,走过的路可以再走一遍,可不再是那个时间,那阵风,那缕阳光,我们正好遇到。所以朋友,即使我不在你身边,也要大步向前,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或许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再遇到你,因为世界那么大,又或许某天,不经意间我们就毫无预兆的出现在彼此的面前,开始下一段旅行。我说,远方的朋友,记忆里的那个人啊,再回来陪我喝一杯烈酒,走走旧路,你还欠我一句: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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