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本书,没有办法做出评价。主人公在某种意义上,与我是共通的,即使我并没有他那种经历。这种感觉仿佛像是十年或者更久之后的我,与他一同走在路上。
即使读完了整本书,仍对哈罗德朝圣的意义疑惑,却奇妙的理解着,支持着。冥冥之中,心里发出了一样的声音,走在路上,找回自己。
最有感触的,是哈罗德回忆起从前,那些美好的日子。像荆棘上挂着的珍宝,一面贪求着摘取,一面忍不住痛。
我的人生不过短暂数年,却在前行的路上常常忘记过去。也许美好的日子过多,即使尽力握住,也会从指缝间流走。而它们流失的太快,我忘记的太快,以至于某一天突然回忆起一些片段,恍惚的仿若前世。这些美好的过去,回忆起来却并不美好,常常让人忍不住落泪,可疑惑的是当下并没有什么痛苦的事。
只是时常害怕,怕这些回忆会在不断反复的回想后褪色,直至失去它的魅力,消失在脑海深处。所以会忍耐着,克制的回想。像口袋里装着糖的小孩,常打开包裹查看糖的数量,却并不吃。
哈罗德与妻子之间的隔阂,能够理解,只是有些唏嘘。除外再无其他,因为没有经历。
但印象深刻的,是莫琳的话:我想成为他从没拥有过的幸福,给他一个家。哈罗德的童年缺乏幸福感,他的生命里,带着伤疤。谁又不是呢,在我们生命里,短暂的前半生,有太多不幸,而这些不幸压在当初小小的孩子身上,会造成多么大的痛苦。
想到我亲爱的他,我甚至不敢去想象,在那样艰难的日子里,他是如何度过的。在我们还不熟悉的时候,从他的只言片语中,便听出了他的伤,总是忍不住怜惜他,想给他更大的宽容。我最知道这种伤痛有多么折磨人,有多么能摧毁对生活的信任。只是常常力量不够,还没有解救别人,自己反而深深的陷进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曾经的恐惧。所以会想要逃离,无法面对内心。
是啊,就像莫琳,没有办法原谅自己,于是不原谅哈罗德。人啊,总是有一个针对的目标,才能活下去。
思维总是很发散,忘记最初想要说什么,也许什么都不想说吧。
但我们,都只是庸长时间里的一员,各有不同,又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而没有什么不同。大家都是,挣扎在自己的苦痛里无法自拔。生活的意义,就是不断与自己和解。
也许这样说过于消极,但对立,其实也是相同。生活的苦痛,与幸福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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