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转让确认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助我成长”征文活动作品《助学贷款圆我的人生梦想》的版权所有人曾生(简称“作者”)自愿同意将上述作品版权转让给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现将有关问题确认如下:
1、作者曾生确认是《助学贷款圆了人生梦想》作品(简称“本作品”)的唯一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作者保证拥有本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且未曾正式发表过,同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无一稿两投。
3、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本作品的版权及所有权等权利转让给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1)汇编权;(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3)网络传播权;(4)发行权。
4、本作品版权自本转让确认书生效之日起归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有,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享有对本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
5、作者不得再自行或允许其他个人或机构使用本作品,也不得向其他方泄露本作品的内容、设计思路及方案,否则由此给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作者承担。
6、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7、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自本转让确认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者支付版权转让费500元整。作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代扣代缴。除上述费用外,作者不得再向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寻求任何费用或收益分成等。
8、如因本作品违反法律规定或/和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作者独立承担。
9、本转让确认书自作者签字之日起生效。
10、未尽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转让确认书所决定转让的事项已征得作者同意。
版权所有人签字: 曾生
签字日期:2020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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