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散步回来,在厨房洗土豆、蒸土豆的时候,一个念头忽然升起来——其实,写文章,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高大上,它实际上是一个很艰苦的工作。
它像我曾经做过的工人,这样表述不太准确,实际上,它应该像一个手工匠人,每天在自己的工作室里,敲敲打打磨磨,有手艺,更有作品。
等我有了很好的笔力,就可以写故事了,比如说,有的人有一身的故事,他想让自己的故事流传后世,但是他只愿意或者说只能够说一说,不愿意或者不能够写,那么,他可以找我啊。
这时的我,就像古代的“代笔人”。他找我写故事,自然而然的,会给我一些报酬。
就是说,我现在正在锻炼一种笔力,能够写故事的笔力,咱想象力不够,可以用故事来凑,只要故事足够精彩。
才开始自己不敢写小说,主要是觉得,自己的一生,太过平常,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成绩。
现在的观点变了。谁说的,写小说就一定要写自己呢?自己人生经历平常,别人的也平常吗?只要别人愿意给你说,你就可以记录下来,这就是你作品的素材啊。
如果有人想让你为他写,那就是很大的素材呢,以一个人的一生做素材,你可以写出多少部长篇小说?
想起一件往事,不知道上小学、还是上初中的时候,老师领我们去养老院,当时好像就有老人,想把自己的一生记录下来,我记得当时我曾做过这件事。
只是恍恍惚惚记得这件事,具体细节全忘了。
4月4日,我写了一篇《吸烟的母亲》。一般我写完文章,有个操作,就是先分享到朋友圈,看看是“审核中”、还是能够打开。能打开就不管了,显示“审核中”时,我会反过头再重新编辑,并不是真的往朋友圈里发。
那天,那篇文章不小心发到朋友圈里去了,直到看到小五的点赞,我才知道自己发错了地方。
因为里边有批评二舅的话,我怕被表哥表弟表姐表妹们看到,所以赶紧删除了。因为小五点赞了,我特意给她解释了一下,因此聊了几句。
小五就提起,她家姑娘建议小五,给小五的母亲写传记。小五没有兴趣。我建议她,先录下来,等有兴趣的时候再写,或者以后让闺女写。小五说,“下次等她老人家叨叨的时候,我就给录下来。”
有一天,我和父亲通电话的时候,我说,“等以后回老家住的时候,听父亲讲讲从前的事情,我想写下来。”
父亲母亲的那些故事,就是我们老百姓身上的历史啊。
帝王将相,不过是特殊一点的老百姓,论他们个人,他们和我们的父母、和我们身边的人,是一样一样的,只不过,从前的话语权,在他们手里罢了。
现在,网络发达,老百姓的话语权多了起来,在规则允许之下,我们老百姓,可以让自己的历史大白于天下。
所以,我们的写作能力,是很了不起的一种能力,我们要爱惜自己的能力,不要让它像仲永,幼时有异才,后来,“泯然众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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