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忘却,是那般易如反掌。死后是那三生河畔,忘川之上,奈何桥边,三生石旁,彼岸花海之中,一碗苦极泛甜的汤,生前为那留不下,抓不住,恍若纸流砂的时间。你在笑我呢,还记得,还记着,鲜明如昔。
犹记得儿时的你过于温柔,有如自山樊吹来的拂过鬓角的春风,太安静的模样。少年时的你正意气风发,一身白衣翩翩向我招手,耀眼得灼伤了暖阳。我尚且年幼,不过随了母亲的意,唤了声“哥哥”,你的双眸,便若陨了星尘似的,亮极了。
流年似水,无痕过隙。你外出求学的那个秋,凉得入骨。我执拗成性,不去吃那送别宴,独自藏身月台上的人群中。未过太久,你步履匆匆向我走来,一脸纵容和无奈:“丫头,你该来的。”我摆不出笑靥,只得板了面孔:“你……加油!”憋了半晌,终只得二字,他却认真地点了点头。我们在那时就已经无条件相信对方,盲目又现实。我们早已不必多言,并非不善言辞,还记得只是不期待太狼狈的离别。
相遇免不了离别,有些缘分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离别体面,经年过月,你孑然一身,我不信鬼神。我在学校高烧不止,只得打电话给母亲,不奢望她放下繁忙的生意,但求知会一声。你来了!我的瞳孔中一定掩映了你那一身白色衣袂。我偏爱白色,可你钟意黑色和红色。我从未勉强过你,你却从我现在想来一路迁就。你了解,我已经走不动了,体力早已在病痛的折磨下消耗至尽你在我面前蹲下,不发一言。我爬上你单薄的脊背,你直了腰,不费力似的站起,跨出。沉默拥挤着我们,我叹了口气:“哎——你……累吗?”你不甚清晰地顿了顿,我亦不自知所问为何,是你眼下的行动——还是四年来的生活。你避而不答,我也不作罢:“黑色和红色更好看的。”你分明顿住了,似是轻笑:“你还记得呀——”我愚笨,听不出情绪,反而有些困意,在睡着之前,意志的最后,是我的未有回应的呢喃:“哥!我记住了!谢谢……”
我记得你爱喝可乐,因为可乐像酒般烈,却醉不倒人。
你记得我爱吃糖,却固执地认定吃糖是件哀伤的事,毕竟吃过甜才明白苦。
我已长大,落拓不霸;你已成熟,温柔依旧。我们不会效仿别的兄妹笑语晏晏,不会争吵打架,我们比任何人,乃至伴侣更懂彼此,更像知己。我记得,你亦不忘,无需多言有彼此心有灵犀,我们爱笑,因为没必要哭。
“我想成为温柔的人,因为曾被温柔以待,深深了解那种温柔的感觉。”因为彼此,宽容世界。苏剧的《经年》里有句话:“一个人,一生会遇上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我们都没有能力惊艳对方的时光,但我们确确实实温柔了对方绵长岁月。
余生还长,愿你我安好,还记得亦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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