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读书有方法,可是你试了各种方法仍然连一本书都看不完。这里,给你一句话你体会下“读书无目的,权当做游戏。”
很多人看书一定要从序言开始按顺序一章接一章的看,每段文字里的时间人物,作者提到的故事都试图记住,深怕错过每一个细节。但结局往往是头几章看了好多遍,就跟背英语单词一样,第一个单词abandon背了无数遍,背完就真的放弃了。带着这么重的心理负担,怎们能享受到读书带来的乐趣呢?
想一想玩游戏怎么就可以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看推理小说怎么就可以整宿整宿的不睡觉。“炸鸡比米饭好吃,管它有没有营养。”
炸鸡刺激了人的嗅觉、味蕾,香喷喷的油炸味勾起了尝一口的渴望,咬到嘴里酥脆的肉感再次满足了人对食物的生理需求。玩游戏也是顺应了人性的特点—好奇心。有故事有情节的事物,更加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相反的,经典书籍中那些抽象的,烧脑的概念,没有环环相扣、精心设计的故事情节,却需要看书的人主动集中注意力,这些反人性的特点造成一般人很难读的下去。
可见,只要不是故事情节太差,小说一般都不存在看不完的情况。看不完的总是与自己大脑认知相抵触,无故事情节的书籍。我作为曾经也是看这类书就会睡着的过来人,现在也可以看一些像《经济学通识》、《人类简史》、《必然》带有一点情节设计的传播抽象知识的书籍了。
之所以有耐心看这类书籍,是因为体会到了“读书无目的,权当做游戏”的快感。老罗的罗辑思维,熊逸的熊逸书院把这种感觉传达的很到位,勾起了读者看这类书的兴趣,看了他们的介绍后感叹到,原来《春秋》、《左传》也可以读的这么有趣。
读书原本就不是一件让人难受的事,找到其中的乐趣,就会像我一样根本不会再想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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