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玙—40
最近一段时间陕西榆林的产妇坠楼事件屡屡登上微博热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最初的网友评论里,几乎是一边倒的谴责家属,觉得坠楼女孩嫁给了不负责任的渣男。后来逐渐有相对专业的人士站出来分析医院在其中该负的责任。
谴责家属也好,追讨医院也好,都不能说没有道理。一个年轻的准妈妈在孩子即将诞生的时刻坠楼,谁都会觉得惋惜,都难免会做出个猜测然后假想个如果。
假如真的是家属为了某些原因拒绝剖腹产,他们如果体谅一下产妇的疼痛,丈夫别那么自私,多负责任一点,结局也许会是皆大欢喜。假如真的是医院拒绝剖腹产,他们如果能负责任一点,对病人照顾的更悉心周到一点,悲剧也可能不会发生。
但站在一个未婚女性、未来有可能做母亲的人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时,无论追究家属还是医院的责任,对我好像都没太大的意义。因为这既不是家暴事件,也不是医疗事故,而是一起自杀事件,产妇已经是一个26岁的成年人,一个即将做妈妈的成年人,她在那样的时刻,是不是只能选择死这一条路?她不能为自己做点什么吗?
所有人提起这件事时都把产妇置于完全被动的状态,把她当做一个弱者去同情,我理解这是在某种程度上对死者的尊重,是出于善意,这并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女性,我很难以这种态度去看待这件事情。
怀孕的女人,即便有前面的两个定语作为限定,但她最基本的身份仍然是个人,拥有跟所有人一样的权利,也应该负跟所有人一样的责任,尤其该对自己负责。
这个社会的规则并不是你弱你有理,你弱,除了引起些许同情,起不到任何作用。再多的同情也换不回这个女孩年轻的生命,再多的问责于她来说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作为一个女性本身,不该理所当然的把自己当做弱者,更不该把自己置于一个被动地位坦然处之,指望别人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为自己负责。当别人不能负起这个责任时,就只能绝望,绝望到放弃自己的生命。
女人也好,怀孕的女人也好,该得到的都是尊重而不是同情,在指望别人对自己负责任之前,先要想想自己有没有对自己负责。人活于世,什么错都可以犯,唯有生命马虎不得,无论是让一个生命诞生还是结束,都该想好自己能不能承担起后果,这是任何一个成年人本该承担的责任,不该推脱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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