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舜近日竟然联系我,谈起与别的公司合作的人员配合问题,他觉得应该是人员的岗位定位不清晰,想要有所改变,或许这一直是他以来的想法。
我并不是很想反驳他,不过,他实在是高估了自己。作为专业的IP经纪,他犹如月老一样,就是牵线搭桥,而不是连别人要生儿育女都要包办,那根本不是他的职责。
潘舜依然抱着固有的观念,最好是看到产品出来。
如今这个时代虽然不是看个人表现,还要看团队协作,当然,终归还是看个人表现,只是个人所负责的部分完美表现以及与他人配合的呈现。
要我说啊,潘舜,你的能耐也是有的,不同的公司在一起合作不亚于不同公司的收购之后的企业文化融合,另外,同一个岗位譬如HR在不同的公司所标示的岗位职责不一定是一样,有些会多人一岗将职责划分得比较清晰,有些会一人多岗将职责整得浅尝辄止,所以,你作为经纪人要保持着与不同公司对接还要顺畅地接触别人的更多东西,真心太难,光一个岗位就可以有多种形式,更别说还有更多的岗位。
确实是如此,我才想要让你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将同一个岗位的职责给定位清晰些?
我建议你不要插手经纪以外的事情,而是专注干好经纪工作,乘着如今文创行业方兴未艾的时刻,多多地接触不同的公司,从工作室到中小公司,从微创公司到国企集团,都要尝试着将手头的IP推荐过去,然后让他们各自用自己的方法实现IP商品化,而你的任务就是收集并归纳这些模式的差异及经验教训。
让别人给我试错么?
是啊。这样难道不香么?
说得也是。
不要以为现在的文创已经有很成功的案例,但是这些案例相对于整个文创市场来讲,还是凤毛麟角。至于你来讲,你最欠缺资本,而不是时间。千万不要着急,一款成熟的IP模式绝对值得你慢慢地打磨;也千万不要担心,一款成熟的IP模式缺不了市场。
我建议你用一年的时间去接触不少于100家企业,尝试不低于100个IP的商品化,老老实实地干好经纪工作,多积蓄点资本含IP商品化经验,为自己两三年后做成一款一条龙IP产品而准备。至于别人公司的岗位是不是清晰绝对不是关键问题,在中国,往往是人决定了岗位的职责,而不是岗位决定人的合作性。毕竟,人性是不同的,岗位自然也是不同的,有些时候一些所谓的协作沟通成本是必须要有的。
或许你说得是对的,我不能想当然地觉得能协调好别人公司的后续事情,更何况这种帮别人生儿育女的事情真不是我应该干的。
我现在唯一想要获得就是钱,没有收入,干嘛那么辛苦自己,手伸得太长,也照顾不到我的生活。
效长星言:
大多数人在跟他人合作的时候,总担心他人辜负自己的心血,不能完美地呈现自己的意图。好比一个剧组一样,有导演,有演员,有剪辑,有摄影,……每个人都想贯彻自己的意图,但一部好电影绝对不是一个人的结果,而是整个剧组的协作成果,只是不同的角色的权重不一样而已。当然,不同的剧组肯定是不允许他人插手,因此,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角色,别将手伸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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