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蓝蓝路和上校老爷爷掐架,我一定站在蓝蓝路身后加油呐喊。
我是个彻头彻尾的麦当劳派。
我会去吃麦当劳第一时间推出的所有最新单品;每次和朋友聚会,我会把碰头地点定在附近的麦当劳;不知道在外面吃什么好时,我会下意识走进麦当劳。
如果麦当劳像腾讯一样也有会员的话,我大概早就赤橙黄绿青蓝紫钻加身了。
我在四川长大,那时候我们对辣的标准,是火锅的中辣;等我到广东读大学后,我发现有的人对辣的标准居然是麦当劳的麦辣鸡翅。
或许是我味觉失灵吧,但我知道四川人从来没有在麦辣鸡翅里吃出过辣味。
我有个潮汕的朋友,说自己吃不得一点点辣,我以为他说的是四川的一点点,结果没想到,他只吃了一对麦辣鸡翅,就喝光了一瓶矿泉水。
还有个朋友是食物“过敏”体质,不过吃什么都可以拉肚子,仿佛吃进去的事物自带泻药属性,牛羊猪肉吃完拉,白菜番茄西兰花吃完也拉,说来也怪了,就是吃麦当劳不拉肚子。
我最喜欢吃的是麦当劳的甜筒,曾经有段时间我疯狂沉迷吃甜筒,沉迷到就像甜筒里放了大麻一样,里面的鲜奶味让我嗨得无法自拔,不像肯德基的甜筒,一股奶粉味,吃一口立刻果断自拔。
毫不可观地讲,麦当劳贯穿了我们一代人的童年。在被冠名“洋垃圾”之前,麦当劳是食品界超越香奈儿的存在。
那个时候一个巨无霸加派只要10元,只有地主家的儿子才有钱在麦当劳过生日,平时我吃麦当劳,只有在得三好学生,或者陪我爸妈逛了一天街且表现良好之后。
那时候的我们都属于“哇你居然连续两天吃了麦当劳,那你家一定很有钱哦”和“帮我一个忙,以后请你吃麦当劳”的状态。
麦当劳还是国内最早引入手办的快餐店,一个快乐儿童餐送一个小手办,相比地摊卖的5角一包的绿色士兵小人卖相好多了。
每次看到小伙伴谁收集到了很多麦当劳的手办,那时的我总会扔出一记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麦当劳因改名成了金拱门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我个人猜大概是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这时麦当劳本土化策略,披上乡土气的外衣,给人一种…朴素的劳动者气息?可以理解成麦当劳响应我国社会主义的号召,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快餐店。
另一种可能和经济学有关。“金拱门”的英文是“Golden Arch”,这个词源自托马斯·弗里德曼提出的“预防冲突的金色拱门理论”(Golden Arches Theory of Conflict Prevention):
任何两个开设了麦当劳门店的国家都不会彼此开战。
这个理论给结束冷战的世界描绘了一种建立在“经济人”基础上的前景——人类将用巨无霸和炸薯条取代对战争的欲望。
当时麦当劳果断对这个理论手动点赞,并声称自己是Peace & Love的代表,麦当劳旗下的酒店也叫Golden Arch Hotel。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aquestion.麦当劳还是金拱门,也是个question. 愿金拱门还是那个麦当劳,四川酱最终称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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