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制定新高考选考科目的相关政策
由于高考历来是整个教育环节中最受瞩目的一个环节,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故其改革向来为社会各届高度关注。为了更加科学高效地进行人才选拔,大力改善高中教育生态,党和国家近些年来审慎地制定了一系列围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特别是其中选考科目改革的相关政策。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在以期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过于严重的文理分科等弊端的同时,也吹响了新高考选考科目改革的号角。
2014年9月,根据《决定》的指导精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作为五大任务之一,要求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分数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分数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分数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分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虽然向阳生涯在本文中仅着重列举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政策文件,但事实上无论是在此之前,还是在此期间都还有 一系列与新高考选科科目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以至于有研究者认为“新高考改革从2005年酝酿到2014年《实施意见》出台历经9年,系统计划之审慎前所未有”。整个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特别是其中选考科目的顺利推进都与这些政策的有力引导分不开。
有序推进新高考选考科目改革的实践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浙江和上海作为首批新高考改革的两个试点省市于2014年9月分别公布了各自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高考科目的选择范围和选择方式。总体来看,两个试点省市在必考科目上完全遵照了《决定》的指导精神和《实施意见》的要求,都把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作为高考的必考科目,但在高考选考科目的设计上又有所区别:浙江省规定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以下简称“7选3”);而上海市则要求学生在完成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基础型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选择3门作为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以下简称“6选3”)。
无论是浙江的“7选3”,还是上海的“6选3”,最后都与语文、数学和外语结合在一起,形成新高考方案下“3+3”科目组合新格局。至此,新高考方案及新高考选考科目的大幕正式开启。尽管在此后的试点期间,新高考选科科目遇到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但从总体情况来看,两个试点省市运行情况总体平稳,达到了新高考改革,特别是新高考选考科目改革的预期效果。浙江省在对第一个试点周期结束后的总结中指出:“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标志着新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的成功落地,学生和家长普遍满意,社会评价总体积极正面”。
2019年4月,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八省市同期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成为第三批正式开启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在高考科目的设置上,第三批改革省份与前两批试点省份既有一致的方面,又有明显的不同。一致的方面主要是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仍然作为必选科目。保持了新高考方案的连续性、稳定性。
而不同的方面则是将此前作为整体的选考科目进一步细分为首选和再选两个组成部分:首选即从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中任意选择一门科目;再选则是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任意选择两门科目,从而由原来的“3+3”下的“6选3”或“7选3”变成了新型的“3+1+2”模式。在这一新模型的模式中,首选的“1”既突出了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分别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可以保证学生具备进一步学习大学相关专业必不可少的知识基础,不至于因为所选科目与大学专业学习脱节,也还可以使选考科目的改革可以更好地地对接高中,有利于引导学生更加理性的选择选考科目,满足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同时,再选的“2”仍然保障了学生在选考科目上的自主性,也能够尊重高校在招生时的选择权与自主权。总之,“3+1+2”模式下选考科目改为首选与次选仍然贯彻了新高考改革打破文理分科的基本精神。
向阳生涯uap高考志愿规划师,由全国最早志愿填报机构创始人,连续十多年编著省级《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的教授级专家和职业规划领域鼻祖级专家授课,旨在培养理论扎实的实战型新高考志愿规划和新高考志愿咨询专家人才。新老高考无缝连接,快速掌握新高考志愿实操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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