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有自己的审美以来,就开始很嫌弃自己黑黑的,又不够细腻的皮肤。
“一白遮三丑“。这句大众对”白“的偏爱有恃无恐的一句话又板上钉钉的给我再来一记耳光。
黑,成了我挥之不去的愁云。
再后来,“白富美“这个词横空出世,更加打落了我的自信。不富,不美,甚至,连白也没有。我连最基础的一条都沾不上呢。总之,是黑皮,就几乎与各种对于女性貌美的描摹保持着非常清醒的距离了。女士的护肤品,彩妆,无不打着让你皮肤”白白白“的旗号,网红,文艺明星,媒体,都以女性皮肤白皙为美来宣导。我当然也深受这些观念影响,对于自己的“黑”,一直都耿耿于怀。
也许是人到中年,结了婚生了娃,需要凭借外貌去获得好感和评价的时候过了,还是觉得美丑与我都奈何不了它放弃了罢,总之,我不再囿于这些了。黑,胖,矮,无论是哪一种有关外在的评判形容,我都能心态比较平和的接纳了,百分百接纳、完全不介怀有点言过其实,但至少不会以这些来“攻击嫌弃菲薄”自己,也能客观看待自己不如人意的那部分了。我不是为了去迎合任何人对于他自己“美的”观念而生的,也不依附于他的判断而活。用买衣服这件事打个比方。以前我看重的只是衣服能够显得我“美”,去挑那些能够“帮衬”到我的衣服。而现在,我买一件衣服,不因为它能显得我如何苗条明艳,只单单因我欣赏它的“美”。首先,一定得是面料舒适,穿上身没有任何约束感,顺滑亲肤。其次,有一点点设计感。我现在终于能懂一点点,为啥有些大牌的服饰都如此简约流畅,可能浑身上下只有一处褶皱,一个流线型,而无更多。也许,设计师看中的是人驾驭衣服的行云流水感,而不是衣服的繁复制约着穿衣服的人。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我会在买衣服这件事上更加顺应身体的感受和我自己对”美“”简约“的认知。
这篇文章其实没写完,没时间坐下来好好理清思绪敲字了。但又不想放弃给自己定的每周计划:每次作业都要按时提交。因此就暂且交这么一篇虎头蛇尾的作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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