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相信,我竟然曾经养过一只猫,尽管只有短短的那么几天。
Lucky,我叫她薛宝钗,司芬克斯,鸳鸯眼,卷耳,已育;9月28号来了我家,10月6号被送走。
第一眼觉得她不好看,巨丑——可现在想起她来却觉得可爱的紧,尤其是她趴在我腿上睡着的时候。
“十一”那几天挺凉,我和她蜷缩在沙发上,依偎着取暖。她会挨着你、蹭个不停;会嗅着你的手,再用湿湿的鼻头碰碰你;还会在睡着的时候叹气、打呼噜。
她怕凉,我给她擦脸,她一个劲儿地往后躲;擦爪子,还得把她拽过来。
她怕剪指甲,于是就张大嘴露出牙喉咙里发着低吼来吓唬你。
我因为出门,就把她关在了阳台,她趴在玻璃门上朝我“喵”不停,并试图用小爪子撬开那道门。当我回到家,她团在垫子一角,穿着红衣服的背影竟让人觉得心疼。
可是沙发被她挠出了线头,
蒲团被她抓起了毛刺儿,
放着柯南的五斗橱也多了N道抓痕;
她曾经把粑粑弄在地板上沙发上椅套上,
她还把口水流在了我的牛仔裤上;
她走后,我把那几天抱她时穿过的衣服、盖过的毯子都扔了;
——瞧,我是多嫌弃她呀!
可现在为什么又想起她来了!
那天,我问她愿不愿意留下,她点了点头。最后,还是被口哨和拍手声唤走了。她不会记得这里的,她会在初冬遇见矮脚的他,在明年二三月再一次生下她的孩子……这是她的命运。
她离开后,我把她存在过的痕迹清理得一干二净,要不是藏在角落里的那几粒猫砂,这一切仿佛都没发生过。说到底,我应该感谢Lucky,要不是她,我都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柔软。
老家用“狗事儿猫事儿”来调侃看上去并不重要的事项,她最终也会归档为我的“猫事儿”吧,如同幼时养过的那只最后不知所踪的猫。
或许会,又或许不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