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
鹤岗市民刘某,在市区,以十年按揭期买了一套130平的房子,十年的房贷终于还清。拿着银行出去的期房解冻书,满心欢喜地回到鹤岗准备养老时,竟发现房子早已被一户王姓的陌生人家装修入住。
根据王某介绍:房子是2019年从其亲戚手里购买的,并且有法院执行单,证明其亲戚拥有该房产。
震惊了,已经售出,商业贷款正在按揭的房子,法院怎么就判给 王某的亲戚了?法律依据是什么?
开发商和王某亲戚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怎么就能将刘某贷款买来的房子,调解给了王某亲戚?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刘某反应,自己十年按揭还清的房子被法院判给别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间又过去了一年,还是没有拿回自己买的房子。
最新消息是:法院初步给了刘某一个方案:放弃自己还贷10年的这套房,法院重新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
“但是本来小区的房子在市中心,交通方便,地段好,换的小区位置差,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刘某说。
是呀,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是现代版的“鸠占鹊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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