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册剃头翁
帝王时代至民国,剃头行业属下九流,不被人尊重抬爱,同鼓乐班子一样,不能和普通民众称兄道弟。
民国二三十年间,泌阳县羊册镇方圆有一剃头匠,年近六旬,腰脊佝偻,满头白发,常年肩挑剃头担子走村串户,一把剃头刀养家糊口。一子年长,外出当兵数年未归,亦无音信。听人传言说,儿子在国民革命军中当了排长,甚是风光,现驻军唐河县北二十里源潭镇。
老翁思儿心切,肩挑剃头担子,沿途边赶路边剃头,西南步行百余里,经郭集、饶良,至源潭镇,逢人打听,遇铺探询,找到儿子住处。儿子见父后,羞于父亲职业行当,加之穿着破旧,佯装不认。老翁泣哭街头,有人告知驻军首长。
首长亲自把老翁接入团部,详询后,安排饭菜招待。即召开全团官兵大会,问:“弟兄们,是谁把我们生下来的?”下面齐答“是父母。”首长问:“是谁把我们养大的?”下面齐答“是父母。”首长问:“我们的父母有穷有富,有没有贵贱?”下面齐答:“父母不分贵贱。”首长接着问:“父母把我们生下来,把我们养活大,我们人大树高了,有的还当了官,该怎样对待父母?”下面齐答:“要孝敬他们,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这时首长问:“要是我们弟兄中有不孝敬父母的该怎样办?”下面回答:“不如禽兽,打他军棍,开除他!”
首长遂将老翁请到台上,中间坐下,说明情况,唤其子至台前,当众杖刑二十军棍,解除排长职务,遣返回家。团长赠老翁大洋若干元,济以盘费。责令其子替父挑担回家。
自此,此团军中无有不孝子弟。老翁归家后,乡邻渐知其子行事,遂不受亲族邻里抬爱。
三中学生
建国后,泌阳县在饶良镇设第三初中,六十年代中期,新建社旗县后,仍为三中,人们惯称“饶良三中”。校址在八大庙之一的东大寺。校内教学区西侧,校门外路两侧三块空场是菜地。当时菜地由三中附近一个小村子的生产队负责耕种,供师生两个食堂吃菜;那时肥料紧缺,校方厕所粪便供给其村积肥用。
常来学校犁地的大把儿年逾五十,老夫妻共生育四女二男,家计繁重,省吃俭用,竭力供养子女上学,夫妻终年衣着破旧。老翁长子当时正在三中就读。约1965年秋冬某日,老翁在三中大门前犁菜地,其子课后遇见,短暂招呼后旋即离开。有同学讯问犁地人是谁,其子答曰“庄上邻居”。恰有邻村同学目睹,校内渐传“某同学他爹给咱学校犁地,他见了说是庄上邻居。”
未几,运动开始,校园内外大字报满天飞,学生中互相写大字报,揭发对方短处。其子写大字报冒犯同班同学焦良峰等人,焦即把其嫌弃父亲衣服破旧,说是邻居一事写数份,张贴校园内外。全校师生看后,皆为不齿。其子知道自己的行为被人窥知,遭人厌恶,遂缄默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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