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个同学喝茶时,聊到了另外三个同学合伙做生意,结果因为‘分红’不合理的事闹掰了。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点没反应过来,因为那三个同学关系挺好的,现在闹翻了,有点令人唏嘘。
事情是这样,2018年,A、B、C三人一起合伙创业做水果生意。资金是A出的,50万元,用来购买设备,租场地和冷库,剩余部分充当流动资金,其他两人出力。
A占80%股份,负责业务方面,B和C各占10%,负责内部运营。三人分工合作,也算顺利。干了一年后,C觉得工资太低,一个月也就2200元,根本不够平时花销,虽然有股份,但那点股份,一年就是赚了30万元,分到手里的也才3万元,所以C果断退出了。
B则是继续跟着A干。由于B要做两个人的活,A又划了5%的股份给B。他们的生意第一年赚了15万元,第二年有所好转,一年赚了35万元,差不多回本了。这期间,B结婚了。由于工资低,花销很紧张,到了年底,A、B两人谈到了分红的事,B说非常需要一笔钱来补贴家用。
问题就出在这时。他们开始创业的时候,是没有签合同的,只是口头上达成一致,主要是因为资金全是A出的,其他两个人也没什么想法,彼此都信任对方。第二年回本了,分红的时候,A表示回本了,那就先把本金拿回来。然后他真把本金50万元拿走了。
但他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本金拿回去后,账剩不了几个钱,流动资金就没有了,B那15%的股份,分不到多少钱。创业的时候工资低很正常,但现在情况不同了。B当时就不干了。两人年轻气盛,当场就闹掰了。
有人说这是钱的分配问题,这件事跟钱没关系,是合伙规则的问题。
有人提到B和C股份太少,工资太少,导致心理不平衡,我觉得这不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因为无论是股份比例还是工资,都是双方同意的,再低也得接受。
如果不同意,可以提出来,提出来以后有很多种办法来解决收入不公平的问题。比如提高B和C的工资,比如投票权和分红权分离,B和C各自投票权虽然只有10%,但是分红权可以提高到20%,甚至更高。或者分阶段动态调整股权的方案也是可行的,达到了一定阶段就按照约定重新调整股权分配。
最大的问题是A不遵守合伙的基本规则,因为拿走本金的这个行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所谓合伙经营,就是每个人都以不同的资源入股,这个故事里,A出的是钱,B和C是以自己的时间和管理入股,A、B、C都是这个店的股东,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出钱其他人不出钱的合伙方式,出钱的一方往往觉得这个店100%就是自己的,跟其他人无关,只有规则清晰的合伙协议才能时刻提醒他,这种想法是错的。
我们国家的人情文化,因为碍于面子,过于信任,并没有定下书面协议的习惯,这就给后面经营埋下了很深的隐患。
有句话说的,最好不要找亲戚朋友和伙做生意,不然朋友亲戚都没法做了,是有他道理的。
《如何开一家小而美的店》作者 陈国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