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医院第六天,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病人了。
进来时,是妻子和儿子一道送我过来的。我看看自己的病床,床单被罩都是洁白干净的。忍不住就爬上床,一条腿弓成个大三角形,另一条腿就架到三角形的尖端,像个7字。然后就和邻居,和邻居的邻居打招呼。一个病房四只床铺,很快都熟悉了。这情景,像是当年住旅馆里的大统铺。
第二三天都是做检查,楼上楼下地跑。
这几天天气不错,早上七点多,坐在窗台边能看到太阳越过一幢幢高层,将温暖的光送进病房,披到我的身上。也罩在窗台《万水千山走遍》上。昨天医生巡房,有位医生大概觉得好奇,问我看的什么书。我说三毛的。他笑了,没再问,也没多说一句。
来医院前收拾东西,我挑了这本书,几天下来,除了第一天看了首篇《大蜥蜴之夜》外,剩下的看不下去,即使是看过的这一篇也是断断续续走马观花似的跳着看完的。三毛这本书,是去南美洲旅游的一个结集,每游一个国家就写一篇游记,秘鲁多写了几篇。这注定她也是走马观花般写的。但这本书是她在丈夫荷西离世之后,重拾生活的勇气,周游青鸟不到的地方所写的一部游记,却又不得不让人敬佩。
其实无论做什么都需要一个好心情,或者是即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情。
但我还做不到,总觉得在医院里和关紧闭没什么差别。原来想住院只不过一个礼拜,头十天的时间,带一本可打发一些闲暇时光,没料想住的时间远长于想象,心里夹着杂念,就实在看不进去。
同病房的人忙忙碌碌,动手术,挂水换药。陪护的人刷视频看抖音。我有些无聊,从礼拜四做了穿刺后,我就穿上了绿白相间的住院服,虽说是等待结果,在住院部长长的走道里,来回踱步,消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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