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说自己懂皮大叔,我只是喜欢读皮大叔的文字。他的文字,我也不懂。我只是喜欢看他抽烟的样子,喝酒的样子,以及以玩世不恭的皮囊下潜藏着的忧伤和神秘。
每每想起他,他就躺在沙发上,一个胳膊弯曲着枕在后脑勺上,另一只手夹着烟,烟雾燎燎。他一定是醉了,旁边放着酒。他用酒去麻醉他敏感的神经,可越喝却越清醒。
于是,他弹了弹烟灰,走进了滂沱的雨里。
我从未见过像皮大叔这样爱雨的人,他仿佛是生在雨里,在雨里站着,一站,就站成了永恒。
一个爱雨的人,总有点孤独。因为每当下雨,一切喧闹都将回避;一切的从容都将不再淡定。
行色匆匆的人们,像失了魂的人,各自奔赴。就在这无瑕左右其他的冷清里。皮大叔,把他的灵魂跳进了雨里。
淅淅沥沥的雨中,他想起了很多的事,清晰的痛或模糊的记忆。
雨不是让一个人清晰,它是让一个人的情绪在此刻到达一个峰点。
饱满的模糊中,一个人才可以渐渐地看清自己。
哗啦啦的雨声,哗啦啦的雨声……
文字并非要你读懂,可能我们需要的是只是一种情感的共鸣,在某一时刻,那些凌乱的字拼凑在一起,我并不需要去读懂它每一句话的意思,我只是在文字的跳动中,看到了自己闪现出的一点灵魂。
虽然它微弱,虽然它斑斑点点,有一些绿色的斑驳……
我把锈蚀剥落,像剥去了壳的荔枝肉。那样的柔软,那样的干净……
比起找一个懂自己的人,自己懂自己,更让人兴奋。
孤单里的狂欢,最是快乐。
在这暗沉沉的雨夜
我听哗啦啦的雨
下落……
然后
继续翻开皮大叔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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