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妇女用药
1、药物通过胎盘的影响因素:
(1)大多数药物通过被动扩散透过胎盘,药物扩散的速度与胎盘表面积呈正比,与胎盘内膜的厚度呈反比。
(2)药物转运的部位在胎盘的血管合体膜,妊娠晚期血管合体膜的面积仅为妊娠早期的1/10,而绒毛面积却为妊娠中期的12倍,故随着妊娠月份的增长,其药物的转运能力也随之增加。
(3)药物的脂溶性、分子量、离子化程度、母体与胎儿体液中的PH不同都会影响药物的通透速度,脂溶性高、分子量小、离子化程度低(疏水)的药物容易透过。
(4)胎儿的体液较母体略微偏酸性,故弱碱性药物透过胎盘在体内易被解离,胎儿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可比母体高。
2、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
根据妊娠各阶段的特点,一般将妊娠分为3个阶段:
妊娠初期3个月,即妊娠12周末之前称为妊娠早期;
妊娠中期的4个月,即妊娠13~27周末,称为妊娠中期;
妊娠最后3个月,即妊娠28周之后,称为妊娠晚期。
妊娠早期是胚胎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时期,最易受到外来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
妊娠中期和妊娠晚期又称胎儿形成期,为胎儿发育的重要阶段,器官形成过程已经大体完成并继续发育,某些药物可导致胎儿发育异常。
3、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将妊娠用药分为A、B、C、D、X五个级别,并要求制药企业应在药品说明书上标明等级。
A~X级致畸系数逐级递增
4、妊娠期用药原则
(1)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证
(2)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3)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4)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应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5)已肯定的致畸药物禁止使用
(6)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物
(7)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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