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碰面,让我魂不守舍了好几天,刚要平复下来,猪拿着一盘光盘匆匆跑进宿舍,神神叨叨的说:“二麻子,给你看个好东西。”
我以为是小电影,精神为之一振,用电脑打开一看才知道是阿杜的专辑,不仅大失所望。那些年大街小巷一天到晚没完没了的播放他的歌,想不听都难,除非堵住耳朵。还有,这算什么歌词呀?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猪直接点开一个歌名为《天天看到你》的MV,叮嘱我仔细看。旋律倒还可以,只是没发现有啥吸引人的地方。女主角也谈不上惊艳,单眼皮,牙齿不齐,鼻子也不好看。正准备起身,猪慌忙按住我:“到了。”我扭过头来,刚好看到女主角缓缓的解开蒙着眼睛的白布,那一瞬间,我的心弦像被谁用小拇指勾了一下。
“怎么样,像你老婆吧!”看到我兴奋的表情,猪也喜不自胜。
“太像了。”我激动极了,赶紧倒回去看。那樱花般的肤色,那垂眸的神态,那冷冰冰的表情,仿佛一缕明媚的阳光投射进内心深处,再次唤起初次见她时的感觉。
“刚才我在隔壁看这MV时不小心瞅见的,你要好好感谢我才行。”
“你出去,我要自己看。”
“靠,有你这种过河拆桥的?”
“晚上请你吃饭。”我赶猪似的把猪往外赶。猪象征性的挣扎了几下,知趣的出去了。
我把门关紧,一个人留在宿舍,反来复去的看那几秒钟的画面。伴随着耳畔传来的“我的心会碎的像玻璃”,我的心也像玻璃一样,碎掉了……
——
那段日子,主楼及两侧的教室排的课多起来,转悠半天都找不到上自习的位子,大头便提议去逸夫楼看看。逸夫楼是考研专教,课少,恼人的会议也不多,是个看书学习的好地方,只是距离宿舍较远,步行的话少说也要20分钟,所以整个大一期间我们只去过一次。如今有了自行车,距离已经不是问题,便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和大头背着书包,跨上坐骑,耀武扬威的奔向逸夫楼。
将自行车锁在楼下,我们挨个教室找空座位。课少的坏处在于,占座现象严重,脸皮厚的倒无所谓,只要主人不在,他们便毫不客气的坐过去。可我们不是那种人,一方面怕打扰别人,另一方面坐在别人占的座位上看书,就像睡在别人的炕头上,总觉得不踏实。
一楼没位置,便去了二楼,然后三楼。刚走到楼梯口,就看到过道的另外一边,有两个女生也在教室的后门望来望去。仔细一看,赫然发现其中一个正是“三只耳朵”。我当时兴奋极了,有种总算找到你老巢的愉悦感。大头也看见了,轻声说:“是XX,对吧?”我强忍着内心的紧张和喜悦,点了点头。
就这样,两组人晃晃悠悠的,东瞧瞧西看看,距离越来越近。迎面走来时,她竟然瞟了我一眼,脸上漾起一丝让人难以察觉的笑意。天啊!她看我了,那一瞬间,我的心怦怦狂跳,感觉双臂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似乎随便挥一挥,身体就能脱离地面。
转悠了一会,她们去了四楼。大头问我去不去。说心里话,我是很想跟着去的,但又不想在大头面前留下没出息的印象,加上当晚还有很多作业要做,跟着去可能一晚上都看不进书去,于是决定不去。两人就在第一排靠近门口的空位子坐了下来。一般来说,那几个位子没人愿意坐,因为上自习经常被出出进进的人打扰。
因为这次碰面,我决定在逸夫楼扎根了,为的就是要见她一面。就像那首歌唱的一样,天天看到你,是习惯和必须。说来也巧,此后一周我又碰见了她两次,每次她身边都有一个女伴,每次都是晚上。具体这个女伴是不是同一个人,以及是不是在食堂陪她吃饭的那个女生,我真没注意,只知道是个女的。她们一直没占座,我和大头也一直没占座,两组人晃晃悠悠的找位子,就这样碰上了。我觉得我们很有缘分,毕竟逸夫楼有六层,每层十几个教室,而我们上自习的时间又不统一,一周能有那么一两次碰面,已经可以用“缘分”表达了,要知道过去的半年多我总共也没见过她几次。
这样过了两周,我就觉得她真的没有男朋友,因为她从来没有跟男生一起上过自习,也从没见过她跟男生一起走过路。为了确认一下,我跑去问老侯:“你确定她没有男朋友?”
“不是早跟你说过嘛,分了。”老侯正坐在床上看书,见我进来,便把手中的书举高了一些。
“看得什么?”我凑了上去。
“Atonement.”
“什么意思?”
“赎罪。”
我拿过书来翻了翻,惊呼道:“全英文的,你太厉害了吧!”随后把书还给他,继续问:“你百分之百确定她没有男朋友?”
“这我怎么确定,我又不认识她,听说而已。”老侯拿过书,继续装模作样的看。不过我觉得他四级虽然是全班唯一一个上70分的,但看懂可能性不大,三只耳朵还差不多。
“她又找男朋友了没有?”我继续问。
“不清楚。”
“她以前的男朋友是哪个学院的?”
“听说是环测的,跟她是高中同学。”
“哦……”我左顾右盼了一下,随后望向窗外,心里却在琢磨这女生高中就谈恋爱,是不是太早熟了。
“怎么?你还没给她打电话?”
“没有……哎,打也没用,只能自讨没趣。”
老侯放下书,不耐烦的说:“怕什么,又不会掉块肉。就算她有男朋友,也不妨碍你打电话嘛!再说有什么丢人的?你大一给人家送情书那事,谁嘲笑你了?大家还不是很佩服你。”说完又拿起书。
“哪是什么情书,就是做了个自我介绍,想认识一下她罢了。”我争辩道。
“你写的东西,别人谁能知道。”老侯头也不抬的说。
“不信算了。”我甩下一句,悻悻的离开宿舍。
老侯说的在理,我干得那事,虽说自我感觉很丢人,但大家确实佩服的不得了,于是暗下决心打电话了。在哪里打呢?宿舍肯定不行,有人在旁边只能让我更紧张。借老侯的手机打?也不行,我可不想让他看到我失败后的霉样。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主楼下面打。
周五晚上十点,我揣着事先买好的电话卡来到主楼东侧的电话亭,搭眼一看,三个电话全被占了,二男一女,立刻让我联想到一个字——嬲。没办法,自从初中看了《菊花的刺》,一看到两男一女,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到它。
见他们聊个没完没了,我就溜达着来到西侧的电话亭。那里倒是有个空位,但是电话和电话挨着,打电话时容易被人听到,想想还是算了,等这帮该死的学生把电话打完再说吧。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绕着人工湖转了五圈,回来后竟然发现还有一个钉子户。真不知好歹,我朝着他的背影竖了下中指,又回去转了三圈。这次所有人都走了。我冲过去,正准备拨号,不巧又过来一个人,我恼怒的挂掉电话,转身离开。这次离开,我没再回来,直接回宿舍了。
第二天晚上,我九点就跑去蹲坑了,就坐在主楼下面的石凳上,看着这帮无聊的人们打电话——确实无聊,无聊到废话都能聊个把小时。终于在十点半左右的时候,找到了无人的空档。我迎着萧瑟的秋风中冲过去,浑身哆嗦着拨通了那个号码。
“喂……请问XX在吗?”
“我就是,请问您哪位?”干脆利落的女声。
怎么又是她,天天守在电话机旁,竟然还有这嗜好,以后当个客服得了。
我压了压狂跳的心脏,平静的说:“我是大一下学期在食堂里给你送信的那个男生。”突然发现自己说话时成熟了许多。
“哦!有什么事吗?”
怎么跟上次的对话一样,下面不会又“啪”的一下就把电话挂了吧!管他呢,把要说的说完。
“我想请你吃顿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我把心一横,说出了这句话,虽然呆板的如同新闻联播的播音员,但终究还是说了出来。然后,提心吊胆的等待电话那头蓄势待发的寒气。
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表现出上次那种决绝的冷漠,而是有些难为情的说:“可是我们不熟啊!”最后那个“啊”字,竟然带有撒娇的语气。这下好了,浑身的血噌的一下直冲脑门顶。由于太激动,我使劲的咧了咧嘴,释放出心中的狂喜,但没敢发出声。旋即立起身子,正儿八经的给她讲道理,灌鸡汤,大体意思是:人与人不是生来就认识的,你的每一个熟人也都是从不熟悉开始,等等。
“那以后见了再说吧!”她无奈的说。
见了——再说……是什么意思?挂掉电话,我望着空荡荡的校园北门发呆。她说这话,是为了打发我,还是想给我机会?以她的作风,根本不会为了顾及我的面子而费劲的找个借口,直接说声“没空”,挂掉电话就行了。再说,这种卑鄙的事情她也不是没干过。既然不是为了打发我,那就是想给我机会了。想到这里,心里美滋滋的。回宿舍的路上,尽管秋夜的风冷飕飕的,我却有一种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感觉。
我有这种自作多情的想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由极度的冷漠变得不那么冷漠。然而不冷漠并不代表热情,就像把手搁冰箱里半小时,再去摸自来水时会感觉很温暖一样,只是感觉温暖而已,并不代表水温高;就像一个恶贯满盈的人,偶尔从抢来的钱里抽出一块来送给路边的乞丐,形象立马高大起来,甚至比任何一个安分守己与人为善的男人都要高大,而且高大许多。然而恶人终究是恶人,他那普普通通的小善都是由他的恶彰显出来的,不值得上纲上线。很多人不懂这个道理,就陷入相对论的误区,那时的我也没能例外。
当天晚上,我梦见自己变成了皇上,对她喝道:“拿酒来!”她答了声:“是!”轻移莲步战战兢兢地呈了上来,头都不敢抬……一觉醒来,有种“这辈子没白活”的感觉。抬头一看,舍友们全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下铺的猪则像死掉的花鲢一样张着大嘴酣睡。猪之所以叫猪,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论长相他应该叫黄鼠狼,而是因为他的睡相:无论是仰面,侧面,还是俯面,猪熟睡时必定张着大嘴。众所周知,嘴是用来说话吃饭接吻的,鼻子才是用来呼吸的,用嘴来代替鼻子呼吸,比用鼻子代替嘴来说话吃饭接吻,还要不成体统。毕竟从嘴里呼出来的气,绝没从鼻孔呼出来的气好闻,否则人们还用得着天天刷牙,漱口,嚼口香糖?直接像如花一样拿手指捅捅鼻孔就行了。每次看到他熟睡时张着的大嘴,就为他未来的老婆担心,天天守着个茅坑睡觉,还不熏死。
双眼布满血丝的大头开始抱怨了,说你做什么春梦了,整晚上都在嘿嘿笑,比土匪的磨牙还瘆人。其他人也都随声附和。正坐在床边上打盹儿的土匪闻听此言,眼睛立马瞪的溜圆:“干嘛又扯到我?我碍着你们了?我再说一遍,我从不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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